注意事項:
1.現場領取的人員,請憑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領取。如需代領的,請代領人提供身份證原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教師資格證書領取委托書(委托書格式見附件2)。領取人須在領取現場簽字并按手印。領取教師資格證人員請先持身份證到E區南側取號機取號,取號程序為:普通取號—社會綜合事務區—綜合窗口(農林糧牧 、文教、編辦、外僑、城管、人社、民政、衛生、體育)。
2.無法現場領取,需提供郵寄服務的人員,請填寫教師資格證書郵寄申請書(附件3)及郵寄模板(附件4),申請書拍照后連同郵寄模板發送至郵箱bzsjszgrd@163.com。
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請記清本人序號,領取時報號領取(請注意查看附件1中本人序號并牢記),其中序號為1-600的8月1日(星期四)領取,601-1044的8月2日(星期五)領取。
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學段的教師資格申請人請關注參與認定的審批機關的證書領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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