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蕪湖鏡湖區第二次教師資格證書領取時間8月20日—8月21日(每日9:00—11:30,15:00—17:00)
領取所需材料:
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申報時未交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的應屆畢業生同時須攜帶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領取地點:鏡湖區教育局人事科(長江中路51號,鏡湖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七樓705室)
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認定申請表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不得代領。
根據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規定,對于不符合認定條件(如未能如期取得合格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將取消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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