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考試于11月5日進行(教師資格證準考證打印入口>>),筆試考場安排采取考區內隨機分配考點、考場,具體信息詳見準考證相關內容。 11月5日統考沖刺必看! 最后48小時,刷題通關>>
教師資格證考試時間安排:
時間 類別 |
11月5日(星期六)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 |
小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 |
文化課 | |||
專業課 |
—————— | |||
實習指導 |
—————— |
教師資格證考試注意事項:
1. 考試一律在指定時間和考場內進行。
2. 紙筆考試請帶黑色簽字筆和2B鉛筆。
3. 考生在開考前30分鐘到達指定考場,按監考老師指令順序入場。入場后至考試過程中一律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和考場(提前交卷者除外)。
4. 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打印件和身份證入場,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覺將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5. 遲于開考時間15分鐘者不得入場。
6. 參加紙筆科目的考生,請在該科目答題卡上各題目的答題區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卡黑色矩形邊框限定區域的答案無效。
7. 考生禁止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手機等),如有違反按照作弊處理。
8. 考生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吃東西。遇到問題可舉手。
9. 因考點車位有限,考試當日將無法滿足考生停車位需求,為避免因無法停車延誤考試,請考生選乘公共交通到達考點。
特別提示: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節選)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后沖刺:剖析試卷,攻克各題型 深度預測卷 考前沖刺卷 全真模擬題 歷年核心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