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3上半年云南教師資格面試考試報名公告》得知,云南省2023年教資面試報名時間4月14日9:00-17日18:00,審核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區需現場審核,有的則需到指定網站上傳材料,詳見公告,網上繳費截止日期:2023年4月19日24:00。
(一)網上報名日期:2023年4月14日9:00至4月17日18:00。
(二)審核確認日期及地點:各考區審核確認時間及地點安排詳見《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審核確認安排表》(附件1)。
(三)網上繳費截止日期:2023年4月19日24:00。
(四)準考證下載打印日期: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須在面試前完成)。
(五)面試考試日期:2023年5月13日至5月14日(考生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面試成績公布日期:2023年6月14日。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思想品德好。
(二)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具體如下: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的考生可在我省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
1.戶籍或有效居住證在云南省的社會考生(持臨時居住證者不得報考)。
2.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在讀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級學生、三年制中等師范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學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
3.駐滇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臺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在云南省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憑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報名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本省其他考生相同。
(四)根據《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精神,符合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參加所在高等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
1.除報考條件第(三)條第2項之外的其他年級全日制在校學生不得報考;未畢業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不得報考,否則教師資格認定無法通過,責任由考生自負。
2.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考;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考。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有關規定執行。
(一)網上報名
符合面試報考條件的考生于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s://link.233.com/13407)進行網上報名。自2022年下半年起,新增報名注冊核驗考生手機號要求。每個手機號只能注冊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驗證。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對本人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因考生填報虛假或者錯誤信息造成無法報名、面試及影響教師資格認定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2022年下半年及以前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合格并在2年有效期內的考生,需在網上重新進行注冊和填報個人信息,再進行面試網上報名。
3.2023年上半年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無須重新注冊,直接進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4.自2022年下半年起,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新增學科(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小學信息技術、小學全科、初級中學心理健康教育、高級中學心理健康教育)面試考區設在各州市考區(除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考區之外)。2023年上半年不開考初中、高中日語、俄語學科。
報名時間截止即關閉報名系統,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二)考區選擇
請考生嚴格按要求選擇對應的考區報考。考生須對本人所填報的信息準確性負責,由于考區選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云南省共設17個考區(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紅河、文山、普洱、西雙版納、大理、德宏、麗江、怒江、迪慶、臨滄、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考區)。考區選擇注意事項:
1.報考全省中職專業課、實習指導教師面試的考生只能選擇“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考區”報考。面試大綱詳見《云南省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附件3)。該類考生審核確認由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考區組織實施,具體審核確認安排見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官網公告。
2.在讀學校、戶籍或有效居住證(持臨時居住證者不得報考)在怒江州的考生,報考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初級中學心理健康教育、高級中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只能選擇“保山考區”報考。該類考生審核確認由保山考區組織實施,具體審核確認安排見保山市教育體育局官網公告。
3.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考生選擇戶籍所在地或居住證申領地考區報考;駐滇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選擇人事關系所在地考區報考;在校生選擇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考區報考;持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考生選擇簽發地考區報考。
考生選擇考區后,再選擇面試類別、面試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錄入。
(三)審核確認
文山考區、普洱考區、怒江考區、迪慶考區采用現場審核確認,由考生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在現場確認期限內到相應考區設立的確認地點辦理審核確認手續;其他考區采用線上審核確認,不設立現場確認點,考生需要在現場確認期限內掃碼關注微信小程序或按公告指引,上傳審核確認所需相關材料。各考區審核確認時間、地點及具體操作流程等事項詳見附件1。未經審核確認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報考。
點擊下載>>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審核確認安排表
考生審核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2.本人筆試成績打印件(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link.233.com/13407右側“成績查詢”查詢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信息進行網頁打印)。
3.戶籍證明、居住證明等。
戶籍在云南省內的考生需提供戶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或有效期內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不在云南省內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內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云南省內普通全日制在校學生在學校所在地報考的無需提供戶籍或居住證明。
駐滇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4.學歷與學籍證明等
已取得教師法規定相應學歷的社會考生及駐滇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條件中的“學歷”指的是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學考試等各類國家承認的學歷。
(2)所有學歷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審核確認時均需提供學信網(https://link.233.com/12515)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如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持軍隊院校學歷的軍籍人員,另需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明或轉業證明;持軍隊院校學歷的非軍籍人員,另需提供招生入學時新生錄取名冊。
(4)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https://link.233.com/17674)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港澳臺地區學歷證書的,不得申請。
(5)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https://link.233.com/17674)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尚未正式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不得申請。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學信網(https://link.233.com/12515)上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就讀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附件4)。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考生還應出具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證書原件、復印件。
考生審核確認時需簽訂《報名信息確認表》,承諾遵守考試紀律,相關復印件及證明材料由確認點留存。
(四)網上繳費
審核確認通過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s://link.233.com/13407)完成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網頁顯示為“支付成功”狀態,完成面試報名。面試費280元/人·次。
特別提醒:
1.未通過審核或審核通過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視為面試報名不成功。
2.考生須本人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禁止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代替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及經濟損失,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