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廣大社會人員:
根據我省教師資格認定情況,按照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即將開始。結合《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2018〕153號)及貴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筑教辦發〔2018〕208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我市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方式及范圍
(一)認定方式
按照省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統一部署,實行網上申報認定(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
(二)認定范圍
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高度重視,嚴格把關
(一)嚴格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和《貴州省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等文件規定,嚴格把好資格審查關,保質保量完成本年度教師資格申報工作。
(二)對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員,持有效期內國考合格證到認定機構,經現場確認受理申請,符合條件直接認定。(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學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須提供修學教育學、心理學及教學實踐成績合格的證明材料>,但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與所學專業不相同的,必須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三、認定對象及學歷要求
(一)認定對象
1.清鎮市戶籍的公民。
2.戶籍暫時還沒有落戶在清鎮市,但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在清鎮的正式在職人員(須出具單位證明)。
3.戶籍不在清鎮市,但人事檔案托管在清鎮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須人事檔案托管單位出具相關證明)。
4.高校在讀學生在畢業前最后一個學期方可申請認定,不在本次認定范圍內。
5.除執行《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的規定外(有教育教學能力,包括: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修學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并考試合格,參加教育教學實踐合格,并參加全國統考合格);對已獲得教師資格后受職稱崗位變動未重新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取得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合格證書后可以申請認定其他種類的教師資格。
(二)學歷要求
國民教育系列中師及以上學歷。
四、工作安排及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準備材料及網上申報
1. 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后進入相應的入口(參加全國統考申請或參加非全國統考申請)注冊報名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按所申報的教師資格種類,選擇清鎮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
2.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9月18日—10月31日,請申請人盡量避免高峰時段網絡堵塞,逾期不能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10月23日—10月31日(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時間如有變更,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清鎮市人民政府網)。
特別提醒:截止時間是10月31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現場確認地點:清鎮市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教育窗口(清鎮市百花社區百花路1號御水銘都C棟2樓。可以乘坐公交1路、2路、6路、801路、802路公交車到達)。
3.申請人現場確認攜帶資料: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持本人學歷證書、有效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有效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按照《省教育廳 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全省教育系統普通話水平等級有關要求的通知》(黔教語發〔2013〕324號文件精神執行)執行。需提供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原則上要求在五年有效期內)、身份證及戶口簿(或戶籍、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檔案、戶口托管到本地人才市場的有關材料)。
注: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裝訂順序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 份數 | 備注 |
1 |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 2 | 1、貼2寸白底彩照; 2、網上填報的申請表及承諾書(由申請人在網報結束后自行打印校對,并在申請表上的承諾書上簽名為實。 |
2 |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 1 | 由單位(這里單位指的是正式錄用人員)或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寫填寫并加蓋公章。 |
3 |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 1 | 2014年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內有學分的成績單復印件,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其他申請者須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
4 | 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1 | 審核原件,復印件存檔。 |
5 |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1 | 審核原件,復印件存檔。 |
6 | 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如戶藉不在清鎮,但人事檔案在本市的,出具與人才交流中心簽訂的人事代理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 |
7 | 辦證1寸白底彩照一張 | 1 | 要求1、與網上提交的電子照片、申請表上的照片一致;2、照片背面請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及網報編號) |
8 | 網上報名號 | 不用交紙質材料,只在檔案袋左下角寫上網上報名號即可。 | |
9 | 申請人體檢表原件 | 1 | 申請人請按規定的時 間到指定醫院完成體檢,由醫院填寫體檢表,并將化驗單粘貼在體檢表上,(醫院體檢結果合格并加蓋公章)。 |
特別說明:
(3)清鎮市在職教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所需提供的材料由各中心校、中學統一收齊上交。(經辦人需審核原件后在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公章)。
(三)體檢
1.體檢時間
預定于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時間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2.體檢相關要求
(1)通過現場確認的申請對象在體檢時間內自行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按體檢內容體檢完畢后將體檢表交回清鎮市教育局人事科。(廣大上城旁)
(2)體檢表由申報人員按照申報類別自行打印(附件2),其中,幼兒園教師資格申報人員使用《貴州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其他申報人員使用《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表》。
(3)體檢費用體檢時自行繳納。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四)證書發放
1.發證時間:擬定于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
2.發證地點:清鎮市教育局人事科(廣大上城旁)
五、相關事宜
(一)教師資格證書的申領與管理
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執行,對補發換發的教師資格證書,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規定執行。
(二)切實做好符合條件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各學校須及時通知近年新招聘的簡化程序招聘美術教師和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三)各學校要加強宣傳,鼓勵教師結合職稱系列,依法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六、聯系方式及相關網站域名
(一)清鎮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地址:清鎮市教育局人事科(廣大上城旁)
聯 系 人:丁曉沙徐言超
聯系電話:0851-8258603182522296
(二)服務網站域名
中國教師資格網: http://link.233.com/25742
清鎮市人民政府網:http://link.233.com/12499
清鎮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9日
熱點解答:2018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及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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