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結合我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將2020年上半年杭州市濱江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戶籍、居住地(須辦理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不含《人才居住證》)、就讀學校所在地(含應屆畢業生)、部隊駐地(僅限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屬杭州市濱江區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濱江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本機構依據法定職權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審查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申請材料并報杭州市教育局認定。
二、2020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6月7日--11日,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證書領取方式請選擇“郵寄送達”,通訊地址請務必詳細準確,許可決定書、教師資格證書將通過郵寄送達,并由本人簽收,郵費由認定機構出資),確認點選擇為濱江區教育局。
第二階段為政策咨詢、電子材料審核及受理申請階段:
6月7-12日,政策咨詢。申請人如有政策疑問,可至濱江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G2教育窗口(泰安路200號)現場咨詢、電話咨詢或加入QQ群(165475453)咨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6月18-19日,上午7:30—10:00,體檢。申請人至武警浙江省總隊杭州醫院(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86號)參加體檢。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體檢注意事項:1.空腹,隨帶本人身份證、體檢表(用黑色或藍色水筆填寫好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項內容);2.體檢報告單由我局工作人員集中取回。
申請人還須準備兩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一張貼在體檢表正面上,另一張(背面寫上姓名+申報資格種類+學科+手機號)于體檢當天上交給我局工作人員,照片后期用于教師資格證書制作。
6月7日-6月22日,電子材料提交。2020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跑零次”,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杭州市公共數據平臺信息核驗通過,無須提交任何材料。核驗未全部通過或相關平臺無信息的申請人,須將相應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380784107@qq.com),文件夾名稱為“申請資格種類+申請人姓名+聯系電話”,電子材料提交清單詳見附件1。
6月30日前,明確受理意見。通過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站(網址http://link.233.com/26212)進行公示及公告,其中高中段教師資格受理意見將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www.hzedu.gov.cn)及短信告知。
三、港澳臺居民申請教師資格按《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辦理。
四、如出現報錯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五、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www.hzedu.gov.cn)公告,公告時間在7月22日左右。請申請人注意瀏覽,了解自己的申請辦理情況,杭州市教育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證書制作完成后,將與行政許可決定書一同郵寄送達,并須申請人本人簽收。
六、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關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申請人對提交虛假信息及申報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七、申請人網上申請后可加入QQ群(165475453,濱江區2020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以便政策咨詢、信息溝通。
杭州市濱江區教師資格認定咨詢電話:87703245、86627978、87702530。
附件:1.電子材料清單
杭州市濱江區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
電子材料清單
一、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杭州市公共數根據平臺信息核驗通過,無須提交任何材料。核驗未全部通過或相關平臺無信息的申請人,須將相應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工作郵箱(380784107@qq.com)。
二、申請人所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掃描件,文件夾名稱為“申請資格種類+申請人姓名+聯系電話”。
三、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1)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持外省身份證的申請人提供);
(2)學歷證書掃描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未通過的申請人提供);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掃描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未通過的申請人提供);
(4)駐杭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人事關系證明掃描件(須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
(5)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掃描件(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需提供);
(6)其它因特殊情況致公共數據平臺未取得核驗材料,由受理機構另行通知。
以下材料僅2011年及以前入學、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且未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師范類畢業生提供:
(7)畢業成績單掃描件(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8)教育學實習表掃描件(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9)師范生證明掃描件(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
(10)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證明掃描件
原標題:2020年上半年杭州市濱江區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26212/art/2020/5/25/art_1485978_43397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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