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有關對象:
為保證我區教師資格管理制度順利實施,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及《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0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一)申請對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甌海區戶籍;
2、有效期內的甌海轄區居住證;
3、在甌海轄區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
其余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二)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可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
(三)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
(四)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在溫普通高校本、專科應屆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允許在畢業前提出認定申請。對于提交認定申請但未按期獲得畢業證書的,本次申請無效,不得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五)港澳臺居民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按《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文件辦理,相關事宜可咨詢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二、申請條件
申請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不同類別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認定范圍
甌海區教育局負責本區“幼兒園教師資格”、“ 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四、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統一實行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具體申報時間:2020年6月21日至27日。申報對象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申報。
(二)現場確認
1. 現場確認時間: 2020年7月7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 現場確認地點: 甌海區行政中心2號樓一樓(區政務服務中心60、61窗口)。
3. 現場確認須提交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或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檔案還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間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等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縣級及以上檔案管理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印章);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申請認定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持有小學全科教師資格證的教師,要從事小學語文學科教學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5)《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可直接下載打印考試合格證明。
(6)與網報同一底版的單寸照片2張,在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自己的姓名、申請學科在現場確認時上交。
根據 《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啟用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通知(教資字〔2019〕5號)要求,自本次認定工作起,啟用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采用《個人承諾書》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鑒定表》。新版申請表取消了無犯罪記錄證明信息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接公安機關核查。認定機構應在申請人獲得教師資格一年內對有無犯罪記錄情況核查,核查發現申請人有犯罪記錄的,按《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三)體檢和認定
根據《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經審核,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合格人員于7月13日至14日錯時(因疫情影響,按短信通知的規定時間)到甌海區人民醫院參加體檢。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結論,并將認定結果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上公示。
五、收費說明
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和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免收教師資格認定費。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0年5月26日
原標題:關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鏈接:http://www.ohedu.net/www/detail.do?id=3747497597378560
熱點推薦:各省教師資格證認定時間
相關推薦:教師資格證認定流程
考了教師資格證有什么用?這些福利待遇你知道了嗎?了解>>
答疑解惑:添加小編微信個人號【ks233wx3】,進入微信學習群,和同考的小伙伴一起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