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我去教師資格管理制度順利實施,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及《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0〕1號)文件、《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現就做好鹿城區2020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機構
鹿城區教育局負責鹿城區域內“初中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鹿城區域內的在溫普通高校本、專科應屆畢業生,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向鹿城區教育局申報認定。
二、申請對象
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一)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可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
(二)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
(三)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鹿城區域內在溫普通高校本、專科應屆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允許在畢業前提出認定申請。對于提交認定申請但未按期獲得畢業證書的,本次申請無效,不得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四)港澳臺居民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按《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文件辦理,相關事宜可咨詢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三、申請條件
申請參加中小學(幼兒園)各類別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四、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統一實行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具體申報時間:2020年6月21日至27日。申報對象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申報。點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紅色入口)選項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注冊。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首次使用者請先注冊,注冊成功后再登錄系統辦理相關業務。(建議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瀏覽器。)
2.登陸平臺后點擊教師資格認定“報名”入口。
3.閱讀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協議并勾選“已閱讀并完全同意”后點擊“下一步”。
4.填寫“身份信息”。
⑴參加“國家統考”筆試、面試合格的人員請選擇考試形式,“國家統一考試”。
⑵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請選擇考試形式,“非國家統一考試(含免考)”
5.添加普通話證書(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普通話信息庫中獲取相關信息。②如果核驗不到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普通話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待現場確認時人工核驗。
6.請選擇是否應屆畢業生。
7.添加學歷證書(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學歷信息庫中獲取相關信息。②如果核驗不到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待現場確認時人工核驗。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待現場確認時人工核驗。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③進行操作。)
8.添加學位證書,補全學位證書后點擊下一步。
9.選擇“認定機構”。請選擇認定所在地信息。
“浙江省”,“溫州市”;其中,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中教師資格”的請選擇“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
10.選擇“確認點”。
11.完成以上步驟后請點擊“下一步”。
12.填寫“申請信息”。⑴照片上傳操作步驟:點擊左側“點擊上傳”,拖動“選擇框”,加大或縮小框選范圍,完全選擇照片,點擊“上傳”按鈕;如需修改請點擊圖片,重新選擇。⑵個人承諾書上傳步驟:①請點擊上方藍色字體《個人承諾書》鏈接,下載《個人承諾書》并按照承諾書下方的要求操作,上傳圖片,要求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點擊上方“點擊上傳”,上傳完整圖片;②利用“選擇框”,拖動到照片中虛線框位置,加大或縮小框選范圍,將圖片中虛線框內的完整內容選擇后,點擊“上傳”按鈕;③如需修改請點擊圖片,重新選擇。上傳完成后請務必確認圖片清晰完整。
13.請選擇證書領取方式。
14.填寫個人簡歷
(學習和工作經歷從現今開始,倒序填寫,至少兩條,不得空項。)
15.確認申報信息。
16.提交認定申請。
(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20年7月6日至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現場確認地點:鹿城區教育局(紗帽河99號),聯系電話:88262806。
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或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檔案還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間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等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縣級及以上檔案管理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印章);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申請認定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持有小學全科教師資格證的教師,要從事小學語文學科教學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5)《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可直接下載打印考試合格證明。
(6)與網報同一底版的單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4張,在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自己的姓名、申請學科,在現場確認時上交。
根據 《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啟用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通知》(教資字〔2019〕5號)要求,自2019年起,啟用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采用《個人承諾書》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鑒定表》。新版申請表取消了無犯罪記錄證明信息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接公安機關核查。認定機構在申請人獲得教師資格一年內對有無犯罪記錄情況核查,核查發現申請人有犯罪記錄的,按《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三)材料審查匯總、體檢和認定
現場確認結束后,鹿城區教育局將對申報材料作再次復查。
根據《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合格人員需參加體格檢查,由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合格人員集中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和地點將在現場確認時通知。認定結果將在鹿城教育網(http://link.233.com/18244/col/col1506205/index.html)上公示。
五、收費說明
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和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免收教師資格認定費,認定機構和單位不收取任何費用。
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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