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我區原定2020年上半年開展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與下半年認定工作合并開展。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規定,按照簡政便民、優化服務的要求,現將我區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我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人員,可在我市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具有我區戶籍;(特別說明,鎮江市丁卯、高橋、大港等地區不屬于我區范圍,請上述地區申請人不要誤報到我區申請,誤報作不受理處理)
2.在我區居住,并持有我區有效居住證;(參照第1點,持有效居住證的申請人也不要誤報)
3.在我區高校(含分校區)全日制就讀(2020屆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也可選擇在畢業院校所在地申請認定);
4.駐當地部隊現役軍人或武警;
5.港澳臺居民持有當地公安機關發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受理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區負責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為: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除本公告外,京口區教師資格認證后續所有相關信息將發布于京口區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請申請人及時關注。http://link.233.com/10597/col/col21/index.html
三、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鎮江市教育局或所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 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于畢業前的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申請教師資格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結業證”“肄業證”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五)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
四、認定報名
認定報名時間:2020年我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為7月1日至8月20日。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省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
(一)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學位信息目前尚未實現在線核驗,一律自行上傳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二)報名
在我省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范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在系統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 “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后,掃描或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五、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第一次申請認定的現場確認時間:2020年7月20日-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地點:鎮江市中山東路25號京口教育大廈12樓。
第二次申請認定的現場確認時間:2020年8月24日-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地點:鎮江市中山東路25號京口教育大廈12樓。
六、現場確認準備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當地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3.在校就讀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也可提供在籍證明(見附件3),2020屆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證書原件作為應屆畢業生身份證明;
4.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通過的可不提交。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 (http://link.233.com/13683)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載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檔案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X35mm,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認定學段學科)。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申請人應將“教師資格認定資料袋封面目錄”(見附件1)貼在自備的紙質檔案袋的封面,并按照順序放入相應的證明或材料。
七、體檢時間、地點
第一次申請認定的體檢時間為7月27日——7月31日,第二次申請認定的體檢時間為8月26日——8月28日,兩次體檢的地點均為東部戰區總醫院鎮江醫療區(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五九醫院)體檢中心。具體體檢注意事項,將發布于京口區政府網(/col/col21/index.html)。
特別注意:申請人只能參加同一批次的現場確認和體檢,如參加第一次的現場確認的申請人,只能參加第一次的體檢。
八、疫情防控期間應對措施
由于疫情原因,現場確認和體檢將采取必要措施分散人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參加本次認定的申請人須認真閱讀《2020年鎮江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網上告知暨考生承諾書》(見附件4),并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現場確認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現場確認地點。進入醫院體檢時,須遵從醫院疫情防控相關措施。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導致無法參加現場確認的,由申請人本人承擔責任。
九、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申請人作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四)有關教師資格認定信息如認定結果、教師資格證書發放時間等均將發布于京口區政府網(/col/col21/index.html),不再另行告知。請申請人及時關注。
附件(以下附件請訪問原文鏈接查看。):
1.教師資格認定資料袋封面目錄
2-1: 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A4紙正反打印——非幼兒園申請人用)
2-2:江蘇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A4紙正反打印——幼兒園申請人專用)
3.在籍證明
4.2020年鎮江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網上告知暨承諾書
2020年6月29日
原標題:2020年鎮江市京口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0597/art/2020/6/29/art_337_54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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