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規范化水平,現將烏魯木齊市2020年秋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本市戶籍、具有本市辦理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人事關系在本市的人員,以及已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者,均可在烏魯木齊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二)烏魯木齊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研究生。
(三)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均可在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并在居住當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申請者必備條件
(一)身份條件:在2020年12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申請人須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參加體檢,且符合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二)思想品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學歷條件: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師范教育類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中請認定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其以上職業資格等級;
5.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可以按照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其中修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前教育專業的,只能申請直接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修小學教育專業的,只能申請直接認定小學教師資格。
(四)普通話等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證書,申請語文學科教師資格普通話等級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五)專業課程要求:
1.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申請人員須具備完整的師范教育學歷合格成績(包含教育學、心理學、相應學科教學法、教育實習課程),可直接申請認定專業相符學科;具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科不一致的申請人員、以及成績中沒有教學實習環節的成人、電大、自考等師范教育類畢業的申請人員,需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
2.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的申請人員須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學考試的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統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后,才可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
3.就讀學校所在省份實施國考后入學的師范類畢業生需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在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才可以在本市直接認定教師資格,未取得證書申請人需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自學考試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通過后可認定教師資格。
三、申報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網上核驗通過無需提交)。
2.畢業證復印件一份(畢業情況的各類證明不能作為申請認定的依據,在校研究生提供本科畢業證復印件,網上核驗通過無需提交)。
3.《普通話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網上核驗通過無需提交)。
4.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員,須提交畢業總成績單復印件一份(包含教育學、心理學、相應學科教學法、教育實習等課程)。需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公章加蓋在復印件右下方。
5.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的申請人員須提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學考試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合格證復印件一份。
6.參加教育部全國統考的申請人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一份(全國統考申請人提供)。
7.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合格證明一份。
8.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
9.申請人須提交本市戶口本或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復印件一份,在校研究生提供在校證明一份。
10.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2張,照片后備注姓名。
四、認定日程安排
(一)10月9日-10月16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站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網上注冊報名(http://link.233.com/25742/)。
(二)10月26日—10月28日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員進行網上繳費,費用190元/人(詳情見附件1)。并在新疆教師資格認定網站(link.233.com/26025)查詢考試初步安排,提前做好7日內核酸檢測準備。
(三)11月4日—11月6日完成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網上繳費的人員請登陸新疆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link.233.com/26025)打印測試通知單。
(四)11月2日—11月27日(工作日9:30-12:00)在烏魯木齊市第一人民醫院分院(原縣醫院)七樓健康體檢科進行體檢(雙休日、節假日不體檢)。體檢當日9:3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一寸照片、體檢表,在醫院門診一樓辦理就診卡并充值。
(五)擬定11月7日-8日,11月14日-15日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地點以測試通知單為主,測試結果四日后網上查詢(link.233.com/26025)。
(六)11月23日—11月27日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員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材料,提交材料地點:新醫路139號新疆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培訓中心(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對面)。
(七)12月14日—12月18日發放教師資格證書。地點:新醫路139號新疆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培訓中心(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對面)。
五、其它事項
(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自學考試成績有效期2年。已參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批次教師資格筆試考試(即已通過《教育學》、《心理學》統一考試,或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考試,筆試科目成績有效期延長1年),成績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
(二)申請人自行下載體檢表(雙面打印)(見附件2)前去指定醫院進行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體檢表半年有效,如出現不屬于認定體檢范圍人員自行參加體檢,后果本人自負。
(三)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未按照時間規定完成的人員,此次教師資格認定不合格。
(四)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咨詢電話:0991-4362086。
附件1:2020年秋季烏魯木齊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注意事項.docx
附件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doc
2020年9月30日
原標題:關于開展2020年秋季烏魯木齊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鏈接:https://link.233.com/26025/2020/0930/c2648a109961/page.htm
微信掃碼下面二維碼進入教師資格微信學習群。
熱點推薦:各省教師資格證認定時間
相關推薦:教師資格證認定流程
考了教師資格證有什么用?這些福利待遇你知道了嗎?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