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下載 】 【教師資格認定承諾書下載 】
根據《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現將我縣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及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巴東縣的中國公民。
(一)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可憑《畢業證書》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非師范類人員(含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教育專業人員)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內,可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三)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可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學歷: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學歷為湖北省教育廳評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和教育部備案具備教師教育資質的中等師范學校、幼兒師范學校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或專科以上畢業生 。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生,申請小學教師資格學歷為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學歷為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生、2012年及以后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且成績合格人員,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學歷為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學歷為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二)普通話要求:申請語文學科、小學全科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其他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中小學高級教師、中等職業學校高級講師、高級實驗師、特級教師等均不可作為免試依據。
(三)體檢:申請人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師[2002]3號)規定執行。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現場確認時間結束,為本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結果有效期。我縣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醫院為巴東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體檢費由申請人員本人承擔,直接繳納到體檢醫院。體檢表需正反打印、照片處加蓋醫院公章,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體檢結論必須填寫合格或不合格結論。體檢項目不完整、沒加蓋醫院公章、無體檢項目負責醫生簽名的體檢結果均視為體檢不合格,不予認定。省人民醫院為疑義問題終檢醫院。
三、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春季第一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5月6日7:00—5月18日17:00(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等,其中持《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自5月12日起開始報名)。
春季第二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
申請人于系統開放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申報。網報時,申請人應仔細閱讀網報說明,按要求實名注冊認證,真實準確填報信息,因錯報、瞞報導致平臺無法核驗,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網報成功后,請及時截圖,依據網報信息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信息核查表》。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春季第一次認定網上報名人員2021年5月25日至5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春季第二次認定網上報名人員2021年6月23日至6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現場確認地點:巴東縣教育局人事股406室(東瀼口鎮焦家灣社區4組96號)。凡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3.現場確認時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信息核查表》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通過系統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在材料審核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登陸學信網驗證學歷,申請認證報告。
(4)體檢結論為合格的《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未在規定時段、未使用規定體檢表或非指定醫院的體檢結果無效)。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通過系統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6)《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承諾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后,掃描或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7)學業成績或考試合格證明。①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成績以及教育實習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其復印件;②參加全國統考人員,提供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已通過系統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③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提供《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用于辦證(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一致,網上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9)申請人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信息核對表》、《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等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表樣,可在本公告下方“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表格”下載。
四、資格認定及領證時間
凡經過審核確認為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者,由有關認定機構發給教師資格證書。
春季第一次申請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21年7月底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春季第二次申請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21年8月底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領取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406室,咨詢電話0718-4335913)
巴東縣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原標題:巴東縣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
原文鏈接:https://link.233.com/17705/cjbd63/222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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