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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東縣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為保證2021年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為人師表,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包括①幼兒園教師資格;②小學教師資格;③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應在衡東縣行政區域內。
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可在部隊駐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3.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應屆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應取得畢業證書。
4.申請人應當參加相關考試、測試,并達到相應要求。申請認定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應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合格證書,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5.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小學全科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教師資格和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當年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1.網上申報
(1)申請人須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春季批次:6月11日- 6月25日;秋季批次:10月11日-10月22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以下簡稱網報系統),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2)申請人網上申報應根據擬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確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其中,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或居住地(應屆畢業生也可為就讀學校)所在市州教育局(即衡陽市教育局);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或居住地(應屆畢業生也可為就讀學校)所在縣區(市)教育局。
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內地(大陸)居住所在地向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內地(大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向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可選擇駐地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3)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確定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專業相同。
(4)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一寸電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5)網上申報的時間為:
春季批次:6月11日- 6月25日;
秋季批次: 10月11日-10月22日。
2.體格檢查
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定的項目和標準進行。今年,凡在衡東縣教育局申請認定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證的人員,憑身份證自行選擇到衡東縣人民醫院門診大樓六樓體檢中心(地址:衡東縣洣水鎮興衡西路20號,聯系電話:139 0844 2239 譚主任)或衡東縣中醫院行政樓二樓體檢接待室進行體檢(地址:衡東縣衡岳北路329號,聯系電話:181 5274 2218戴主任 150 7475 2611 周主任)。體檢表由體檢醫院提供,體檢者無需自行打印,體檢表上需粘貼近期免冠寸照一張,請申請人自備。體檢時間:2021年6月15日——6月30日(星期一——星期六早上8:00——9:30,節假日除外)。
3.現場確認
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1)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人員認定和證書發放工作由衡東縣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地點: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教育窗口,申請人可乘坐4、7路公交車到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站下即可。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現場確認時間安排為: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7日(節假日除外)。
(2)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人在教師資格網報系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格式要求上傳,請用A4紙張打印)。
②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
③戶口簿或居住證(僅限于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應屆畢業生提交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證明格式依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但應明示申請人屬于駐我市部隊。
④一張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證件照,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請在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和申報的學段(初中、小學或幼兒園)。
⑤學歷證書。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⑦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當年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為了方便申請人,體檢后體檢表由認定機構統一領取,如需復檢者,另行通知,請申請者一定要確保手機號準確與暢通)。
⑧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須提交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頒發的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只能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且須提交就讀學校培養師范生的資質證明(加蓋畢業證學校公章)、畢業生名冊、入學錄取名冊及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復印件,否則,需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考試合格證明。
注: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所需材料凡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校驗通過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紙質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國考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校驗不通過及其它系統暫無法校驗的材料則需提供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考慮到校驗系統網絡負載和不可預見因素,建議每位考生攜帶原件)
4.專家審查
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5.頒發證書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應告知申請人不予認定的原因。
領證地點: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教育窗口。
領證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衡東縣教師資格認定QQ群:604852618,入群者需修改昵稱,格式:學科+姓名)。
三、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2.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請人可提前通過認定機構向湖南省教師資格中心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4.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 補辦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教師資格證信息更正的說明。補辦教師資格證須下載填寫《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A4紙張打印,內容見附件1),證書所載信息不完全或者錯誤的須下載填寫《湖南省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更正備案表》(A4紙張打印,內容見附件2),補辦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下載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A4紙張正反雙面打印,內容見附件3),并持原存檔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證用)、教師資格證(信息更正、補表用)、憑身份證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補證補表相關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提前電話預約辦理時間申請辦理。
6. 衡東縣教育局行政審批服務股咨詢電話
0734-5313885 0734—5219650。
衡東縣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原標題:衡東縣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28106/zwgk/xzfxxgkml/tzgg/20210428/i2360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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