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細則(試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師〔2021〕8號)精神和要求,結合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在我市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申請人須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
(一)具有桂林市戶籍;
(二)持有桂林市有效期內居住證;
(三)桂林市范圍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
(四)在桂林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持有有效期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
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無犯罪記錄,可在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或考試所在地(在桂林面試)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五)駐地在桂林市范圍內的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機構和權限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桂林市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方案的批復》(桂政函〔2019〕124號)、《桂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桂林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2020〕7號)要求,桂林市行政審批局作為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部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
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桂林市十一縣六城區的申請人集中在市行政審批局認定,申請人直接到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桂林市臨桂區西城中路69號創業大廈西輔樓)3樓E區全科無差別窗口提交相關材料;廣西師范大學的應屆畢業生申請材料交到廣西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育才校區田家炳教育書院115室);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應屆畢業生申請材料交到校教務處實踐科。
三、認定條件
(一)考試要求。申請人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申請人若為2021屆公費師范生或教育類研究生,應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申請人因在學期間因參軍入伍(學校保留學籍)等原因并于2021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本(專)科畢業生可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任教資格。
(二)遵紀守法。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教學能力。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學歷規定。應當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1.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3.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的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可以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該部分畢業生所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必須對應在自治區教育廳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未備案的不予認定。
(五)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根據廣西實際,申請認定非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者,申請時其戶籍、工作單位所在地在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鄉鎮、村的,其普通話水平可以為三級甲等。
備注:
1.普通話證書目前不設有效期,國家普通話證書全國通用。
2.本市普通話水平測試有關問題請咨詢桂林市普通話測試站,地址為:桂林市象山區翠竹路北巷7號桂林開放大學(原桂林市廣播電視大學)一樓,電話:0773-3857829。
(六)健康狀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具有符合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
1.桂林市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指定醫院為:
(1)九二四醫院(原181醫院,地址:桂林市新橋園路1號,聯系電話:0773-2080613)。
(2)桂林醫學院附屬醫院(地址:桂林市環城北二路109號,聯系電話:0773-2826632),
體檢時間:2021年5月10日至6月30日(法定節假日、周日不檢),須空腹。
備注:
1.《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由體檢醫院提供,申請人只帶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近半年內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標準證件照1張到指定醫院即可(所提交照片需與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及體檢表照片同一版)。
2.確認點選擇為“桂林市行政審批局”的申請人(即社會人員),體檢完畢后可自行離開。體檢合格人員由指定體檢醫院將《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交至認定機構;體檢不合格人員由指定體檢醫院將不合格的原因告知申請人(允許復檢)。對于在2021年5月10日至6月30日體檢時間的申請人,醫院可以統一移交,但提前體檢或者之后體檢的申請人,還需要申請人自己交至認定機構確認點。
3.確認點選擇為“廣西師范大學”的申請人(即應屆畢業生),體檢結果由申請人交到廣西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育才校區田家炳教育書院115室)。
4.確認點選擇為“桂林師專”的申請人(即應屆畢業生),體檢結果由申請人交到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教務處實踐科。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體檢醫院應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的結論處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體檢結論有效期為1年),在貼相片處,須貼上免冠彩色標準相片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章,不加蓋醫院體檢專用章無效。
四、認定時間及流程
(一)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請于2021年5月12日至7月2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根據系統提示注冊用戶、完善個人信息并完成實名核驗后,如實、準確填報申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個人承諾書》和電子版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逾期申報,系統自動關閉,不予申請補報。
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地點須根據實際從以下三項勾選,一是戶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限期內,或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填報駐地),三是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于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學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備注1:
1.信息錄入操作流程:
(1)選擇認定機構。
“資格種類”請選擇“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請選擇“桂林市教育局”。
(2)選擇確認點。
桂林市十一縣六城區、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的申請人請選擇“桂林市行政審批局”;廣西師范大學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請選擇“廣西師范大學”;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應屆畢業生請選擇“桂林師專”。
確認點選擇錯誤的可以在交材料時告知工作人員。
備注2: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應在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上傳《個人承諾書》、照片后,再回過頭來重新登錄檢查填寫上傳情況,如果所拍的《個人承諾書》上下左右不遮擋,能看清承諾內容(拍虛線框中的內容即可),且承諾人、日期必須用簽字筆填寫,不能直接打印文字,背景顏色不呈現粉紅色即為合格;照片調整到能上傳為止。
2.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本教師資格證書,成功申領后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3.申請人在全國范圍內對于相同學段相同學科只能申請一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至7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內前往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桂林市臨桂區西城中路69號創業大廈西輔樓)3樓E區全科無差別窗口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2.現場確認材料。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近半年內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標準證件照1張,相片背面寫上姓名和報名系統分配的8位報名號,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所提交的照片需與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及體檢表照片同一版,不得提供藝術照或大頭貼及經過PS處理的照片)。
(3)不同情況申請人的相應材料(以下②④⑤情形等同于戶口簿;③等同于畢業證使用):
①戶籍在本市的已畢業人員需提供戶口簿(本人頁)原件。
注:申請認定非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者,申請時戶籍、工作單位所在地在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鄉鎮、村,普通話水平為三級甲等的,除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外,還有提供本人頁復印件和戶主頁復印件(有詳細地址頁)。
②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已畢業人員提供居住證原件。
③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現場確認材料時不得直接辦理郵寄,只能憑畢業證書原件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學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研究生證)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學申請直接認定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還須提供蓋有學校公章的就讀學校當年的招生計劃、錄取名冊、課程設置及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鑒定等證明材料各1份;
④駐地在桂林市的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⑤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港澳臺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臺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開具,如有需要,可通過認定機構,由認定機向自治區教育廳申領,統一開具由相關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
(4)所在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合格人員由指定體檢醫院將《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交至認定機構,無需申請人提供。對于在2021年5月10日至6月30日體檢時間的申請人,醫院可以統一移交,如果是提前體檢或者之后體檢的申請人,還需要申請人自己交至認定機構確認點。
但對于確認點選擇為“廣西師范大學”和“桂林師專”的申請人,由申請人自行交至廣西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和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顯示“已核驗”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學歷證書(畢業證)原件。申請人取得港澳臺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取得國外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
學歷信息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畢業證)原件。比對驗證不成功的,申請人除學歷證書(畢業證)原件外,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可提前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即“學信網”申請(https://link.233.com/12515/),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7)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8)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人員《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系統驗證,無需現場提交。
(9)委托提交現場確認材料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三)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即7月5日)后的12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申請人請根據受理回執所提示的時間登錄桂林市行政審批局官網查詢認定結果和領證事宜。
五、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
申請人在認定中如有疑問,請撥打選擇的認定受理機構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六、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間
2021年7月22日—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憑身份證原件到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桂林市臨桂區西城中路69號創業大廈西輔樓)3樓E區29號-32號出件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所在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應屆畢業生在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還須提供學歷證書核驗。
代為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持有委托人簽字按手印的《〈教師資格證書〉領取委托書》〔樣式請參考桂林市教育局網站“教師管理”欄目的“教師資格”專欄中“《教師資格證書》領取委托書(樣式)”〕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桂林市行政審批局
2021年4月29日
想了解教師行業待遇?想知道教師能拿多少工資?進入教師工資待遇查詢系統即可查詢各地教師工資水平。
相關推薦:教師資格證認定流程,超詳細版,跟著來,認定一步到位!
考了教師資格證有什么用?這些福利待遇你知道了嗎?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