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59號)《湖南省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將2021年下半年湘潭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且符合以下一項或多項條件的人員(所需證件應在有效期限內):
1.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憑居住證)或在讀學籍所在地(僅限在讀研究生)之一,屬于湘潭縣、韶山市、雨湖區(含經開區)或岳塘區(含高新區)行政區域內的人員。
2.由我市雨湖區、岳塘區、湘潭縣或韶山市公安機關簽發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人員。
3.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湘潭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取得合格證明的人員。
4.駐潭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與禁止性情形
(一)認定條件
屬于受理范圍的申請人,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以下5項條件(所需證件應在有效期限內):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為人師表,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3.通過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規定的兩項考試之一:
①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②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可以選擇參加由所在學校組織的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4.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資格申請人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當年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二)禁止性情形
1.根據《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2.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程序
2021年下半年湘潭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全程網辦。其中,“網上申報”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確認”通過湘潭市政務服務旗艦店辦理。通過我局認定的資格證書及申請表,全部以政務服務免費寄遞方式送達。
(一)前期準備
1.準備材料
申請人可預先備齊認定條件所需的全部申請材料與信息,清單見附件1。
請申請人于2021年10月21日17:00前注冊、登錄網報系統,按系統提示完善個人有關信息(身份證號碼、教師資格考試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等)。
2.預約體檢
體檢有關安排及申請人注意事項見附件2。
(二)網上申報
網報時間:2021年10月11日8:00—2021年10月22日17:00。【點擊進入教師資格證認定報名入口>>】
網報系統: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link.233.com/25742/)。
申請人應在網報時間內登錄網報系統,按系統提示完成網報全部操作:選擇民族、考試形式、普通話證書信息、是否應屆畢業生(選“否”),確定教師資格種類和認定機構,填寫認定信息,確認申報信息,提交認定申請,預覽認定申請表,查看注意事項等。
操作要點:
1.確認點是“湘潭市政務服務旗艦店”。
2.“填寫認定信息”時,應嚴格按要求上傳兩張圖片:
上傳電子證件照要求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半身照(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B);上傳《個人承諾書》時,應嚴格按矩形框下的“說明”提示操作。網上申報完成提交后,申請人應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檢查整體效果。如發現證件照顯示異常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的,務必修改完善申報,仔細按系統提示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審批結果。
關于網報系統提示不支持郵寄的說明:湘潭市教育局本認定批次的證書郵寄信息以湘潭市政務服務旗艦店采集為準(網報系統中不開此通道,以免申請人重復填寫)。
(三)網上確認
確認時間:2021年10月25日8:00—2021年10月29日17:30。
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確認,提前或延后的不予受理。
確認平臺:“湘潭政務服務”手機APP或網站。
“湘潭政務服務”手機APP(請掃碼下載)
操作步驟:
1.注冊帳號
使用手機APP或訪問政務服務旗艦店網站,按提示完成個人帳號注冊、實名認證。
2.確認操作
使用手機APP與通過訪問湘潭市政務服務旗艦店網站辦理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確認的操作類似,具體步驟如下:
申請人打開“湘潭政務服務”手機APP——點“我的”——登陸賬號,直接搜索打開“教師資格認定”或者依次點“辦事”——“教育科研”——“教師資格認定”;在下方“審批服務業務”中打開符合自身情況的業務項辦事指南,點“在線辦理”,按要求仔細完成①完善申請信息②提交申請材料③打開“辦結快遞送達”并完善收件地址信息,點“提交”完成線上確認。
操作說明:此處“③打開‘辦結快遞送達’并完善收件地址”專用于11月份的政務寄遞教師資格證書及申請表,信息填寫務必準確、完整、有效。
(四)審批發證
1.湘潭市教育局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全部材料進行線上審查,作出審查結論。
2.本批次擬認定人員名單,將于2021年11月底前在湘潭市教育局網站(http://link.233.com/15034)和“微潭教育”“湘潭教師”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通告。申請人也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實時關注本人認定結果。
3.證書制作結束后,亦在上述平臺登出發證通告。
四、其他事項
1.申請人應仔細閱讀本通告信息。因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網上確認、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填錯申報信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完成申報的,我局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2.對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3.特殊情況特殊渠道辦理。港澳臺居民或確難完成全程網辦的情形,請申請人直接聯系我局咨詢。
4.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人員,請向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在讀學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咨詢申請,具體要求應以相應認定機構的通告為準。湘鄉市范圍的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教師資格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向湘鄉市教育局申請。
5.聯系方式
市教育局認定工作聯系方式:
工作電話:0731—58255525(湘潭市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教師發展服務科)、0731—53585513(湘潭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
咨詢QQ群:416555814(湘潭市教育局教資認定咨詢)。
工作郵箱:xtsjszg@163.com(湘潭市教師資格工作郵箱)。
各縣市區認定機構咨詢電話:
湘潭縣教育局:0731—57882069
湘鄉市教育局:0731—56782729
韶山市教育局:0731—55682004
雨湖區教育局:0731—58257665
岳塘區教育局:0731—55568379
點擊下載>>>
湘潭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4日
原標題:湘潭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21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
文章來源:http://link.233.com/15034/13025/13031/13041/content_978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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