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關于開展2015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認定工作的通知
渝教人〔2015〕8號
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現就2015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高等學校在職和擬聘的教學人員。暫不受理社會人員的申請。
二、認定條件及程序
參見重慶市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7199)教師資格認定欄目中的“高等學校教師認定條件”和“高等學校教師認定程序”。
三、認定時間
網上申報及現場確認時間為2015年3月17日-27日,具體認定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明確政策規定,嚴格認定條件,規范工作程序,確定專職人員,列支專項工作經費,保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順利有序開展。請于3月15日前將《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情況表》(附件2)報市教委人事處。
(二)各高校要把握政策要求,認真細致審核申請人各項條件,不得將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上報市教委。
(三)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和違規收費。對違反規定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本通知未盡事宜,按《重慶市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立立 彭曉 胡天勇
聯系電話:62882296,63865672,60393037
附件:1.2015年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2.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情況表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15年2月26日
附件1
2015年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工作事項 |
時間 |
負責單位 |
網上申報及現場確認 |
3月17日-27日 |
各高校 |
擬認定人員公示 |
4月15日前 |
各高校 |
資格認定 |
4月21日-24日 |
市教委人事處 |
結論公布 |
4月29日 |
市教委人事處 |
證書發放 |
5月4日-14日 |
各高校 |
錯誤信息更正 |
5月20日前 |
市教委人事處 |
資料歸檔 |
5月20日前 |
各高校 |
附件2
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情況表
學校(蓋章): 填報時間:
分管領導 |
負責處室 |
專職人員 |
聯系電話 |
工作經費安排情況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