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解答:申請教師資格認定須知 教師資格認定流程 申請表下載 思想品德鑒定表下載 教育教學測試:經典教師資格說課稿,試講面試沒那么難 |
鞍山市教師資格認定報名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家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要求,2014年鞍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仍采用網絡版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對具體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條件及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學歷要求: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 6 )申請教師資格的申請任教學科要與畢業證書上所學專業相符或相近。
2、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3、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補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并考試合格。
4、非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同時應具有20周以上教育教學實踐。
5、身體條件: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對師范院校考生身體方面的特殊要求進行體檢。
二、工作流程
先網上報名,然后進行現場確認材料的方式進行
1.申請人網上報名。
①教師資格認定報名,請先到鞍山市教育局網站(www.asedu.gov.cn)上閱讀《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操作指南》(點擊下載)后,再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5742)注冊申請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9月17日零時至10月7日23時59分。
②申請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請與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進行咨詢,咨詢電話如下:
鐵東區教育局:0412-2699826
鐵西區教育局:0412-8853305
立山區教育局:0412-6634101
千山區教育局:0412-2313357
海城市教育局:0412-3194018
臺安縣教育局:0412-4824473
岫巖縣教育局:0412-7823351
③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 請與鞍山市教育局人事處進行咨詢。咨詢電話:0412-2698072
2. 現場確認安排。網上報名的考生,在規定期限內請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為10月15日-10月23日(早9:00-11:00,下午13:30-16:00)
(2)現場確認地點:
★申請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請與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進行咨詢后,確認現場確認地點。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請到鞍山市教育局人事處218房間進行現場確認。
(3)現場確認材料如下:(下載的表格及復印件均用A4紙,并按下列順序排列)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中國教師資格網,網絡報名成功后方可下載);
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網絡報名成功后方可下載);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證書(限非師范類考生)原件及復印件;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⑦非全日制師范類畢業人員完成教育教學實踐的證明材料,即《教育教學實踐評價手冊》。(點擊下載);
⑧與網上申報同版的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格式:114像素×156像素.JPG)3.現場確認合格者,到指定體檢地點進行體檢。
4.10月30日在鞍山市教育局網站公布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范圍。(只限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申請其它資格人員請詢報名地教育局)
5.11月8日在鞍山市教育局網站公布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時間及測試地點。(只限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申請其它資格人員請詢報名地教育局)
6.12月10日后在鞍山市教育局網站公布結果。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鞍山市教育局
關于做好鞍山市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的通知
為落實《教師資格條例》及《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依法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根據《遼寧省認定教師資格試行辦法》和《關于2014年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現將鞍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主要考察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是否具有扎實的文化專業知識、掌握本學科基本專業理論知識、基本的教學方法,是否熱愛教育事業,有一定教學實踐能力,具備為人師表等方面的基本素質。
一、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范圍和對象
1.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人員;
2.通過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關指定的機構審核,符合參加實際操作考試條件;
3.理論考試合格;
4.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實踐環節;
5.所學專業與申報的學科相同或相近。
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內容
1.試講。申請人根據試講題目,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試講。
2.答辯。根據申請人試講情況,專家現場提出問題,申請人進行答辯。
3.面試。在試講與答辯過程中,專家同時進行面試。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辦法
1、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題目由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專家擬定,每科按指定的教材擬定20個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題目,并在網上公布。考試時,申請人現場抽取公布題目中的三個題目,然后選擇其一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準備時間為60分鐘,試講時間不超過15分鐘。如任教專業為學校自主課程,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未能指定試講題目,請考生自備教材,按照標準教材提前將授課內容按章(節)編好序號(至少20個,打印好,一式兩份),經認定機構負責人同意后參加測試。抽簽時提交評委按上述原則決定。
2.試講結束后,專家針對試講內容、專業知識、專業能力、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等內容現場提出問題,申請人進行答辯。答辯時間為5分鐘。
3、面試。在試講和答辯的同時,專家對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試重點考察儀表儀態、教態、語言、板書等內容,對于音樂、美術、體育等學科的申請人,面試時將進行專業特長測試。
4、成績評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后,專家依據測試內容評分標準賦分,其平均分為該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
四、測試基本要求
(1)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測試;
(2)參加測試人員自帶教材。不能攜帶已準備好的教案等資料參加測試,教案現場進行準備;
(3)試講過程中須有板書;
(4)試講不能超時;
(5)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關證件方可參加測試。
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組介紹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分五個學科組進行,分別為文科組、理科組,英語組,體音美組,專業課組。(詳見分組名單)。
測試分上、下午進行。請各位考生按分組編排的具體時間(上、下午)準時到場,不得提前或延誤。
六、其它相關事宜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根據需要成立若干小組,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測試辦法和標準組織面試、試講,對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進行考察,提出審查意見。
理論考試是申請人通過補修補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教育理論知識,參加由省統一組織的考試;
實際操作測試是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對申請人進行實際教學能力的現場測試;
教育教學實踐考核是申請人在中小學或培訓機構進行不少于20周的教育教學實踐并通過考核。教育教學實踐的方式及內容為申請人自選一所中小學實踐基地,兩年內累計實踐不少于20周,聽課不少于50節,講課不少于20節。
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通過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學歷證件材料,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果、教育教學實踐考核、理論考試情況等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價。申請認定人員需經全體專家委員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同意,視為專家審查委員會評審通過,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依法獲得教師資格。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及參加測試人員具體分組名單請關注近期鞍山教育網。
鞍山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30日
附:1、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試講題目
2、申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試講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