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寧教人辦[2014]52號
各高等學校: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寧教人[2014]94號),現就2014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人員范圍
各高校任教人員或擬聘任教人員,即:高校在編專任教師、編制外長期聘用的專任教師和民辦高校長期聘任(連續一年以上)的專任教師。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由所任教的高等學校負責推薦。各高等學校人事管理部門要嚴審報名人員的身份條件,不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不得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一)高等學校中的專職輔導員可以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任教學科原則上應為思想政治類。
(二)編制外聘用專任教師和民辦高校專任教師要符合以下條件:
1、與學校簽訂了勞動(聘用)合同,工資由學校發放,人事檔案在任教學校或在寧夏區域內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2、在學校系統講授1門以上學校人才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且在學校全職連續從事教學工作滿1學年 (即2013年9月前到校任教)。
(三)高等學校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人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要符合以下條件:
1、由高校人事部門或教務部門納入學校教師日常管理。
2、系統講授1門以上人才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滿一年。
二、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凡符合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規定條件者,在4月28日至5月6日期間,可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link.233.com/25742)“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申請報名,選擇本人任職的高等學校為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點。
2、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根據系統提示,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信息。其中,在填寫“任教學科”時,不得選擇根目錄學科,必須選擇最下級目錄的具體學科。申請人填寫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3、自行打印“申請表”,并下載“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如實填寫并打印交本人所在高校有關部門蓋章。
4、報名結束以后,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現場確認
1、高等學校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7日—5月8日。
(2)確認地點由各高等學校自行確定。
(3)現場確認時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申請人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雙面打印);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 大學本科以上畢業證原件、復印件1份;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和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師范教育專業畢業者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可以免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但需提供學籍檔案中顯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學實習成績的復印件1份(由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復制并加蓋公章);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取得高教系列副教授、教授職稱(其他系列職稱不能比照),或獲得博士學位者只提供學歷證書及思想品德鑒定表。
學校出具的專任教師證明材料包括:學校人事部門出具的專任教師證明材料,編制內人員還須提供工資審批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登記表復印件;編制外聘用教師還須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檔案托管在區內人才交流中心的證明(由人才交流中心開具)及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包括社保部門出具的繳納養老保險證明和學校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憑證(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一學年(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承擔教學任務的證明材料(或課表)。
所有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所有表格均應粘貼與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同底的照片。
2、教育廳審核
(1)審核時間為5月9日—5月11日,各高等學校具體審核時間見附件1。
(2)審核地點在寧夏高師培訓中心。
(3)各高等學校人事部門須提供各項申請人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本校申請人員花名冊,格式見附件2。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和安排另行通知。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北方民族大學、寧夏師范學院于5月25前,將擬認定的高校教師資格人員名單報送至寧夏高師培訓中心(寧夏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及時發布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本校教師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二)2014年認定教師資格體檢將執行新的標準,請各高校根據本校實際,提前與教師資格認定指定醫院(附件3)聯系體檢事宜。為提高體檢的質量與效率,減少未通過認定申請人不必要的經濟負擔,今年現場確認時不要求提供體檢材料,師范類申請人及通過了教育教學測試的申請人的體檢材料,由各高等學校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后統一報送。
(三)各高校要嚴格把關,不得擴大申請人范圍或弄虛作假。凡擅自擴大范圍或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進行通報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