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教師資格證的通知
我局定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3日為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梅列區的社會和在職人員辦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請符合條件的人員在2010年11月3日前攜帶下列證件到梅列區教育局人事股辦理,逾期不予辦理。 非師范教育專業畢業者還必須接受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考察和測試。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師范結業者還必須提交“教育學”和“心理學”的單科結業證書或省自考 辦出具的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工作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師范類專業畢業的人員,還須提交相應學歷層次教育教學實習合格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教育局人事股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