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領取2013年教師資格證書的公告
各申請人:
我市2013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已基本結束,請認定通過人員按申請教師資格證的現場提交材料的機構(戶口所在地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證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各縣區教育局申辦人員(在各縣區教育局進行現場提交材料)領證有關事項請及時關注各縣區教育局網上公布信息或通過電話進行咨詢。
單位名稱 |
聯系電話 |
備注 |
源城區教育局 |
3325219 |
|
連平縣教育局 |
4322860 | |
和平縣教育局 |
5635700 | |
龍川縣教育局 |
6758335 | |
紫金縣教育局 |
7825521 | |
東源縣教育局 |
8833017 |
二、市直申辦(在市教育局進行現場確認人員)屬免試或已通過教育教學測試人員領證須知
1、領證時間: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3日(工作日)
2、領證地點:河源市教育局五樓人事科
3、領證要求:
(1)市直各學校以學校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證書。
(2)社會人員請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進行領取;若因特殊原因需請人代領,則需一并帶上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進行領取。
4、注意事項:
(1)領取人領證簽字并核對證書的信息無誤后方可離開。
(2)領取的證件包括:教師資格證書1本、《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存檔材料1份。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或損壞,必須憑《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到發證機關申請補辦,否則不予受理,請妥善保管。
河源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