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合格證由自治區教育廳師范教育處審核簽發。
從2011年下半年開始,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中小學教師資格理論考試工作執行新的政策。為此,參加此次考試和補考的人員,三科考試成績合格,方能取得“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書”。不能取得上述合格證書的考生,不再發給單科合格證書或雙科合格證書,考試成績也不再保留。此次需補考單科和雙科的人員,務必補齊三科合格證,并及時申報教師資格證,原單科和雙科成績也不再保留。請參加考試的人員認真予以考慮做好有關科目的選擇。
???3??1??19:30
153??????
????????????3??1??19:30
111??????
??????????APP?????
???????2021/11/4 17:27:27
???????2021/11/4 17:27:03
???????2021/11/4 17:23:46
???????2021/11/4 17: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