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師資格證書遺失、錯損補發換發辦理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教師資格證書補辦換發辦法》(豫教資辦〔2009〕2號)要求,現就遺失、錯損教師資格證書補辦、換發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發、換發資格證書的原則
補發、換發教師資格證書遵照“誰發證、誰辦理”的原則辦理。即哪個單位蓋章、頒發的資格證書,哪個單位負責辦理補辦、換發。
二、省教育廳補發、換發程序
河南省教育廳頒發的資格證書按以下程序辦理補發、換發手續:
1.電話咨詢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電話0371-65506717),了解并約定相關事項,準備補發、換發需要的手續(查閱河南省教師資格網http://link.233.com/27639“工作報考”欄目《教師資格證書補辦換發辦法》)。
2.到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辦理申請、制證(鄭州市農業路與經五路丁字交叉口路北河南機電學校綜合樓108B)。
3.到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人事處)審批。地址:鄭東新區正光路11號、省直機關綜合辦公室樓北門上D727室;電話:0371-69691690/69691691;周邊公交車次:B18路、158路、K115路、43路、114路、47路、305路)。
4.到省教育廳辦公室辦理蓋章手續(D715B室)。
三、省教育廳補發、換發時間
為方便快捷,提高效率,確定每周二、周四集中辦理補發、換發手續,請各單位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