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測試和教學技能
無論是師范類還是非師范類的人員,如要取得教師資格證,都必須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非師范類的人員還需要通過教學技能 方面的測試,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
(一)普通話水平測試
等級 |
得分 |
水平 |
一級甲等 |
97-100 |
標準的普通話 |
一級乙等 |
92-96.9 | |
二級甲等 |
87-91.9 |
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
二級乙等 |
80-86.9 | |
三級甲等 |
70-79.9 |
不標準的普通話 |
三級乙等 |
60-69.9 |
(二)教學技能
也叫說課、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教育廳指定其下級機關—各市、區教育局組織試講和下發教師資格證書;市教育局管高中試講 和發證,區教育局管初中、小學、幼兒類的試講和發證。 注:筆試成績全省通用,有效期為2-3年(有些地區為兩次連續考試成 績有效)。筆試兩門合格、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才能參加試講。
報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