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省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內容
申請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以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試中心編,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準;申請中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以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為準。
考試實行教考分離,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如報考者要求參加考前輔導,應按省教育廳《關于公布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補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培訓院校(機構)名單的通知》(贛教師字[2007]9號)規定,自愿選擇在有資質的學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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