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范圍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范圍
1、非學前教育專業或非幼兒師范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現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2、非小學教育專業或非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現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3、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不含免考人員)。
4、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不含免考人員)。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理論免考人員范圍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在幼兒師范學校或幼兒專科及其以上學校學習期間,修學幼兒(學前)教育學、幼兒(學前)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在中等師范學校或師范專科及其以上學校學習期間,修學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在師范專科及其以上學校學習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在本科及其以上學校學習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
5、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其前期學歷為師范教育類專科(不含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畢業且在學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成績合格,后取學歷為師范教育類或非師范教育類本科畢業。
6、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具有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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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接>>2012年山西省教師資格考試科目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