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執業藥師考試報名信息匯總 2016年藥學/中藥學鎖定90%核心考點,一次通關!
根據《2016年河北執業藥師報名考務通知》獲悉:
2016年河北執業藥師報名資格審核:現場審核
各市現場資格審查時間于網上報名開通時通過網站予以公布。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完成后及時查看網上資格審查狀態,顯示“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從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
2016年河北滄州執業藥師報名資格審核時間8月4日至8月8日
2016年河北衡水執業藥師報名資格審核時間8月4日至8月8日
2016年河北保定執業藥師報名資格審核時間8月4日至8月8日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或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有關證件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報名表相關材料復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復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并使用。各市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有關材料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考試結束后,合格人員報名表1份及相關證件復印件1份報我局職稱考試處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后,由省級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對通過偽造學歷或職稱證件、工作單位造假、掛靠非本人全職全薪單位等手段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試人員及協助應試人員騙取考試資格的工作人員,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各市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務必將下述要求明確告知報考人員:
1、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僅部分從事而非全職從事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工作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
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
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實習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4、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系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5、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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