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執業藥師報名考務通知
導讀: 2016年河南執業藥師報名時間7月20日至8月1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7月21日至8月3日;網上繳費時間8月11日至8月15日;現場繳費時間8月1日至8月4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7日至10月13日。233網校講師講解2016年執業藥師報考注意事項>>
考生成功填寫報考信息后,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老考生資格審核會自動通過,無法修改報名信息;新考生若需修改報名信息,請點擊“修改報名信息”取消確認狀態,修改完畢請再次進行確認),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資格審查時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在2016年7月21日至8月3日期間進行。省轄市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由各省轄市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確定。省直現場資格初審具體時間地點見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www.hda.gov.cn)通知,資格終審時間在2016年8月1日至8月3日期間進行。
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主管單位出具的參加專業工作經歷證明。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凡符合報考條件的新考生,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分級別、分專業匯總統一打印填寫《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見附件,下稱《匯總審批表》)一式兩份,然后到所在省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免試條件的新考生,還須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鄭東新區金水路與農業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號,省政府新綜合辦公樓E區5樓電梯間“職稱辦證”房間)進行資格終審。審查合格后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將已審批的《匯總審批表》、《資格考試報名表》(各1份)送交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
省直單位符合條件的新考生,由主管單位審核并分級別、分專業匯總統一打印填寫《匯總審批表》一式兩份,到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進行資格初審,然后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進行資格終審,審查合格后將已審批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匯總審批表》(各1份)于8月4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將通過現場資格終審的考生狀態在網上設置為“資格審核通過”,并于2016年8月9日前將《匯總審批表》電子版和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已現場交費考生的信息電子版發給省人事考試中心計算機部。
(四)交費辦法及時間
1、交費辦法
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方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實行網上交費和現場交費兩種辦法:報考級別為考4科的考生實行網上交費;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實行現場交費。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國際商務等專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豫價費字〔1997〕第129號、豫財預外字〔1997〕第20號)的規定,考4科的每人每科交納考務費30元;獲準免試部分科目只考2科現場交費的考生,每人交納考務費80元。
網上交費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入報名網站“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提示步驟進行網上交費,交費須使用銀聯卡。網上交費成功的考生,可在網上交費截止1個月后的30天內到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發票(節假日除外),領取發票需攜帶一份加蓋 公章的《匯總審批表》;現場交費的考生,可直接領取發票。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發票的,視為放棄領取發票。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現場交費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將考務費送交所屬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省直現場交費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將考務費送交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辦公室(鄭州市順河路32號),交費時需攜帶本人《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2、交費時間
網上交費時間:2016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7:00(網上交費只限于報考級別為考4科的考生)。
現場交費時間:2016年8月1日9:00至8月4日17:00(現場交費只限于報考級別為免試2科的考生)。
請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關注網上及現場交費時間,在規定時間內未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6年10月7日9:00至10月13日17:00,通過資格審查并已交費的考生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教材
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根據考試大綱的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請應試人員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進行應試準備。
2016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和指導用書的征訂和發行及考前培訓工作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詳細通知將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www.hda.gov.cn)發布。
六、注意事項
(一)各省轄市、各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的要求,把好資格審查關。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各地在報名時要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應試人員誤填誤報。
(二)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業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地區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責編:yyt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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