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執業藥師報名啟動,直擊核心拿下90%各章節重點!】
根據《2016年江蘇徐州執業藥師報名考務通知》獲悉:
2016年江蘇徐州執業藥師報名資格審核:新考生
資格初審時間:8月2日-8月4日(9:00-11:30,14:00-17:00)
資格初審地點:徐州市建筑行業協會咨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辦公樓四樓)(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號4樓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銀行站”或“九州大廈站”下)。
現場資格初審時,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必須需激光打印機黑白打印,禁止針式打印機打印,本人必須簽名,左下角“單位意見”欄必須填寫 “該同志從事 藥學或中藥學 專業工作已滿 年”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修改報名信息的,必須重新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否則無法通過現場資格初審,后果自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2002年后取得(含2002年)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還須提供帶二維驗證碼且驗證期截止時間不得早于2016年8月25日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www.chsi.com.cn)點擊首頁“學籍學歷查詢”后,通過“零散查詢”進行獲取;
4.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5.非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及從事藥學(中藥學)教學工作的人員不得報考執業藥師。
6. 非藥學(中藥學)專業學歷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以下證明原件:
(1)醫院、衛生服務站等單位報考人員須提供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符合藥師報考年限的藥房崗位工作證明(XXX同志在我單位藥房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XX年),并加蓋單位及主管單位公章。
(2)藥店及制藥企業等報考人員須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繳納社保的單位必須與報考所填單位一致。
(3)報考人員及所在單位不得弄虛作假,如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對當事人及所在單位做出相應處理。
6.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限藥學、藥劑高級職稱)及復印件;
現場資格初審前報考人員必須將材料裝訂整齊后(報名表必須在第一頁)交至現場審核人處。
提供初審材料的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關于有關學歷專業的確認,嚴格按照附件里的專業對照表進行確認。
2.畢業證書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與身份證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帶有曾用名的戶口本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畢業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畢業院校出具證明原件;如果是戶籍部門造成的,則由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出具證明原 件。
3.畢業證書原件遺失的,需提供原畢業院校補發的畢業證明書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及個人檔案里的《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復印件,復印件要加蓋人事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同時提供《電子注冊備案表》。
4.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相關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1)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工作年限可從畢業證書上的畢業時間開始計算。例如,今年符合報名條件的大專學歷的考生應為2011年前(含2011年)畢業,以此類推。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含黨校學歷,黨校學歷不屬于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工作年限,可以從取得規定學歷前后累計計算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畢業證書上有“脫產”表述的,或電大成人教育,如學信網上打印的帶二維碼的學歷認證報告有“獨立本科段”表述的,學習時間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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