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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00號)及錫人社職〔2016〕2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
(二)考試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具體報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報名資格的終審。
二、工作計劃及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10月15日、16日兩天。請各單位嚴格按照《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置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學、中藥學)》4個科目,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共同考試科目,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可根據從事的本專業工作,選擇《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3科或《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3科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港澳臺居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有關報名條件中“相關專業”,可按照《關于發布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附件2)執行。
(四)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五) 關于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根據錫人社職〔2016〕21號文件(具體可在無錫人事考試網政策文件欄目中查看)精神,現場審核時,考生須自行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機打印的或窗口開具的社保繳費記錄單,要有具體的繳費起止時間(市區參保的人員可在自助機上按歷年打印“個人社會保險歷年繳費情況”)和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必須和所填報的工作單位一致(以勞務派遣公司代理繳納的,還需提供用工單位與派遣公司的派遣協議等材料)。
(六)關于學歷認證
根據錫人社職〔2016〕21號文件精神,現場審核時,考生須自行提供相關的學歷認證材料。2002年以后畢業的(大專及以上)須提供學信網上www.chsi.com.cn的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專學歷及2002年前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檔案托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
六、報名組織
(一)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登錄報名網站“無錫人事考試網(link.233.com/19694)”,從“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網絡提示進行網上報名。本次考試報名采取先審核后繳費的方式,新考生審核通過后請于一個工作日后登陸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支付,老考生無需現場審核。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7月15日—8月1日
新考生現場審核時間:8月2日—8月3日
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8月5日
(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資格考試統一網上報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 號)精神,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6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4年和2015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外省轉入考生視同新考生。
新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將有關報名報名材料送選擇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現場資格審核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必須如實填寫單位意見并蓋好公章)。
2.相應的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單位評聘證書及復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身份證需正反兩面復印)。
4.有效的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證明原件(附件3)。
5.社保繳費記錄單(市區參保人員可用身份證在自助機上按歷年打印“個人社會保險歷年繳費情況”)(詳見本文件第五大條報考條件中關于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6.學歷認證材料。2002年以后畢業的(大專及以上)須提供學信網上www.chsi.com.cn的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專學歷及2002年前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檔案托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材料送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初審的新考生,將被視為放棄報考。網上支付成功后在終審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終審不通過人員名單將在無錫人事考試網站上公示,請考生注意查看。
(三)需要郵寄考試費用財政票據的考生,請登陸無錫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19694/wxkszx/FMSFee/CheckOut.aspx)進入財政票據郵寄信息采集及繳費系統,填寫信息并繳郵費,截止日期8月31日。發票將于9月9日統一郵寄。不需要郵寄的考生請在9月5-9日(工作日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40-41號窗口(無錫市廣瑞路2號,市人力資源市場1樓)領取,逾期不領的將統一開票上繳財政。
(四)各報名點注意事項
各報名點在審核報名材料時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各報名點于8月5日前將報名材料上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五)有關報名注冊、信息更正的辦法請登錄無錫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一欄查看(報名信息一旦修改后需重新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打印新的報名表進行現場審核)。
(六)10月7日—13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教材征訂及培訓工作
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將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應試人員應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進行應試準備。
考試大綱和相關考試指南由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出版發行,省內各市新華書店均有出售。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的規定,2016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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