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應試須知
(一)考試用品
1.應考時,須攜帶黑色跡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
2.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二)重要提示
1.應試人員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按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處理,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
2.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3.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在山西報名的應試人員現工作地須在山西,資格審核時須提供與現工作地相關的山西戶籍或居住證明(身份證或戶口本或居住證)。
(三)考試大綱
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別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
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和《關于2018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應試人員應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O16年第1號、2O17年第1號和2018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