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3年執業藥師審核方式:適用告知承諾制報名方式,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義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過后合格成績需再進行網上公示。
(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外,其他所有相關人員均可選擇 “采用告知承諾制”或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包括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 “撤回承諾”和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 二)對“采用告知承諾制”并且學歷等證書網上自動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進行網上公示。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義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過后合格成績需再進行網上公示。
(四)網上報名時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進行選擇和撤回,同時不要隨意點擊, 以免誤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如報名、打印準考證、 考試、閱卷、注冊或評審等各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將視 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資格證書(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
考前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還應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對于 “ 采用告知承諾制 ”報考的人員,直接上網公示10 個工作日。 期間,如有情況反映, 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相關 市(考區)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相關市 (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 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2.對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等證書(證明) 因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 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 員,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要 提供的相關材料及要求,由相關市(考區)藥品監管部門另行 通知。相關考生如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現場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