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3年執業藥師審核方式: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資格核查采取考前抽查和考后全部核查形式(相關資格審查條件可查看“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執業藥師專欄”—“政策法規”)。
資格核查部門依法依規對考生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隨機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對考生承諾內容開展核查。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省人事考試中心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聯合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實名舉報的,必須核實處理。
考前抽查安排在考生繳費完成至打印準考證之前進行。抽查的內容為考生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填報的報名信息及上傳的圖片等。請在此期間保持電話暢通及關注河南人事考試網和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執業藥師”專欄(https://link.233.com/19887/)考前抽查公告。
(一)核查時間
核查安排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試成績出來后15個工作日內進行(考生須在此時間之前將核查材料準備齊全)。考生應及時關注河南人事考試網和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執業藥師”專欄(https://link.233.com/19887/)核查公告。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核查范圍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參加2023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并且所有科目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進行考試資格核查。
(三)核查材料
1.報名表或中國人事考試網的成績查詢單(多年參加考試的,需提供每年的報名表或中國人事考試網的成績查詢單)。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5.單位出具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證明(須注明考生本人的具體工作崗位,例如:質量管理員、檢驗員等,凡僅寫明“藥學崗位”、“在我單位工作”等視為不合格)。
6.報考單位(藥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的經營許可證、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許可證)的合法開業證明(不是營業執照)。
7.職稱證書(免二科考生)。
8.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認證書(國(境)外學歷)。
9.非報考所在市戶籍的考生須提供本市戶口本和本市一年以上連續(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繳納社保的相關證明或有效期內的本市居住證和一年以上本市連續(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繳納社保的相關證明。
(四)材料要求
1.在職取得學歷,達不到規定報考年限的,若前置學歷是中專,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后河南省中職學歷認證中心(網址:https://link.233.com/25988/00/1000.aspx)出具的認證報告。
2.大專以上學歷要求必須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認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