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執業藥師注冊中心《關于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35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6月20日9:00—7月1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交費確認
交費及報名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
⒈我市采取現場刷卡繳交考務費報名確認方式。
我市“報名確認”時間:2011年7月11日—15日;
地點:新城市中心區石竹路2號東莞市南城職業中學東門內。
聯系電話:22203889.
⒉我市對考生報名資料先行審核。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將審核后的合格人員報名資料送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復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0月15日 | 上午 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下午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10月16日 | 上午 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下午 14:00—16:30 |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
三、考試方式
(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全部為客觀題,考生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收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四)考試用書
有關考試用書征訂事宜,請與省執業藥師注冊中心聯系。網址:http://www.gdda.com.cn.
附件:1.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1
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選報專業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中藥學兩個專業,考生可根據所學或所從事的專業選報其中一個。
藥學專業設置4個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專業設置4個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2個專業的共考科目。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一)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三)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四)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級別為“免2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個科目的考試:(一)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以上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的時間計算至2011年10月14日。
四、名詞解釋
1.藥學、中藥學相關專業指醫學、生物學和化學。
2.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指在涉藥單位從事藥品生產、使用和銷售的人員的工作。
五、提交材料要求
1.《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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