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通知
各位考生,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執業藥師注冊中心《關于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35號)的要求。為做好本市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6月20日9:00—7月1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link.233.com/25334)進入我省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1、2011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確認”時間 .請在以上時間內帶齊報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繳費確認,逾期后果自負(報名后不辦理退款手續)。地點: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電話:0752—2872708.
2、惠州報名點考生采用現場繳費確認【不收現金,刷卡繳費】,考后審核方式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0月15日 | 上午 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下午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10月16日 | 上午 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下午 14:00—16:30 |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
三、考試方式
(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全部為客觀題,考生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link.233.com/25334)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link.233.com/10587/)通知。
(四)收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略)
3.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附件1
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選報專業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中藥學兩個專業,考生可根據所學或所從事的專業選報其中一個。
藥學專業設置4個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專業設置4個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2個專業的共考科目。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一)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三)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四)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級別為“免2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個科目的考試:(一)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以上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的時間計算至2011年10月14日。
四、名詞解釋
1.藥學、中藥學相關專業指醫學、生物學和化學。
2.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指在涉藥單位從事藥品生產、使用和銷售的人員的工作。
五、提交材料要求
1.《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略)
附件3
2011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類別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26.執 業藥師 |
2.免2科 | 01.藥學二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 二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
4.考全科 | 01.藥學 四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2.藥學專業知識(一) | |||
3.藥學專業知識(二) |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 四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5.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
6.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
附件4(略)
如對本通知有疑問,可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http://link.233.com/25334),或致電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752-2872708)咨詢。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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