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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相比于此前的版本,新版的《診療方案》中增加了新冠病毒的傳播途徑“存在經氣溶膠傳播的可能”;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區別,統一分為“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兩類;在治療上增加“康復者血漿治療”。
一、傳播途徑:增加“存在經氣溶膠傳播的可能”
傳播途徑將“經呼吸道飛沫和接觸傳播是主要的傳播途徑”改為“經呼吸道飛沫和密切接觸傳播是主要的傳播途徑。”“接觸”前增加“密切”二字。增加“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長時間暴露于高濃度氣溶膠情況下存在經氣溶膠傳播的可能。”
二、診斷標準: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區別
第六版診斷標準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區別。統一分為“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兩類。
三、治療:增加“康復者血漿治療”
1.根據病情確定治療場所。刪除“疑似及確診病例”,改為“應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確診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2.抗病毒治療:刪除“目前沒有確認有效的抗新型冠狀病毒治療方法。”在試用藥物中,增加“磷酸氯喹(成人500mg,每日2次)和阿比多爾(成人200mg,每日3次)”兩個藥物。利巴韋林建議與干擾素或洛匹那韋/利托那韋聯合應用。試用藥物的療程均不超過10天。建議在臨床應用中進一步評價目前所試用藥物的療效。不建議同時應用3種及以上抗病毒藥物,出現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時應停止使用相關藥物。
3.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療。增加“康復者血漿治療”,建議適用于病情進展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用法用量參考《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臨床治療方案(試行第一版)》。
4.其他治療措施:將對有高炎癥反應的危重患者,“有條件可以考慮使用體外血液凈化技術。”修改為“有條件的可考慮使用血漿置換、吸附、灌流、血液/血漿濾過等體外血液凈化技術。”
5.關于中醫治療。通過對病人觀察治療的深入,在總結分析全國各地中醫診療方案、梳理篩選各地中醫治療經驗和有效方藥基礎上,結合已印發的《關于推薦在中西醫結合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中使用“清肺排毒湯”的通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診療方案(試行第二版)》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輕型、普通型病例管理規范》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修正版)》進行了調整和補充。延續上一版對疾病全過程的分期,將中醫治療分為醫學觀察期和臨床治療期(確診病例),將臨床治療期分為輕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恢復期。醫學觀察期推薦使用中成藥。臨床治療期推薦了通用方劑“清肺排毒湯”,并分別對輕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和恢復期從臨床表現、推薦處方及劑量、服用方法三個方面予以說明。同時,在方案中增加了適用于重型、危重型的中成藥(包括中藥注射劑)的具體用法。各地可根據病情、當地氣候特點以及不同體質等情況,參照推薦的方案進行辨證論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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