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了,已有3省市發布2018年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信息。大家也開始咨詢執業藥師資格證的注冊問題,比如考完了執業藥師證暫時閑置家中,不知道不注冊不繼續教育的執業藥師資格證會不會作廢,應該是看到新發布的《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中的:
第十條 執業藥師注冊有效期為五年。持證者須在有效期滿三十日前到所在地執業藥師注冊機構申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超過期限,不辦理再次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執業藥師注冊證》自動失效,并不能再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
條例提到的是《執業藥師注冊證》,針對已經注冊的藥師而言,簡單說就是一次注冊管五年,類似駕照年檢吧!而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是不一樣的!
正確的順序是考取執業藥師資格證后提供相關材料才能夠注冊,有效期五年。注冊后才能執業上崗。
備注:注冊時需提交帶有本人參加繼續教育記錄的《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或繼續教育學分證明。
那么不繼續教育,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會作廢嗎?
答案很簡單:
不作廢!
在《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中有提到:
接受繼續教育是執業藥師的義務和權利。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每年須自覺參加繼續教育,并完成規定的學分。各有關部門應積極支持、鼓勵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
但未提到沒有繼續教育就會注銷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只是你要注冊執業藥師時需要提供繼續教育的學分,到時需要補上這些學分!
具體各地注冊審核資料可能都有不一樣的要求!所以大家可以向相關部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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