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實施國家藥品編碼管理的通知》,對批準上市藥品實行編碼管理,意味著今后上市藥品都將有自己的身份“條形碼”。筆者認為此舉不僅方便藥房管理,同時也方便藥品監管部門打擊假冒偽劣藥品,讓消費者吃了顆“定心丸”。
據悉,國家藥品編碼實行本位碼、監管碼和分類碼三碼并用。本位碼用于國家藥品注冊信息管理,在藥品包裝上不體現。藥品首次注冊登記時賦予本位碼,是國家批準注冊藥品唯一的身份標識。監管碼用于藥品監控追溯系統,直接體現于藥品包裝上。分類碼用于醫保、藥品臨床研究、藥品供應及藥品分類管理等,在藥品包裝上不體現。據了解,在實施藥品編碼管理后,無論藥品銷往哪里,只要掃入編碼就可以知道該藥的廠家、藥物成分,將便于藥監部門開展監察工作。
加強藥品追溯系統建設、保障藥品安全事關國計民生,藥品安全問題正日益受到各方的廣泛關注,建設藥品追溯系統,可以使每一批藥的來龍去脈均一清二楚,不僅可以知道合格的、正規渠道的藥品的具體流向、需求量等詳細信息,便于對其管理,也可以及時辨識、準確定位和查處假冒或者劣質藥品。
但據筆者了解,目前我國商品條形碼技術防范還不夠嚴謹,有的追溯系統只是涵蓋了商品的流通環節,生產和銷售兩端尚不能覆蓋;一碼多印、回收舊碼、盜碼批量造假等漏洞還不時存在。條形碼的作用還只是停留在方便終端儀器的快速、自動掃描和識讀,用以統計銷售數量和結算貨款等,并無任何防偽功能。事實上,電子監管碼一直為部分企業所抵制,有些企業把電子監管碼標志存放于倉庫中,實際并未使用。已使用電碼防偽的企業停止使用,未使用的企業則拒絕使用,實際上這些企業都是真心防偽、負責任的企業。
實踐中,各行各業就電碼防偽的糾葛還在不斷演繹和深化,而造假者也沒有閑著,他們早已經盯上電碼防偽技術。通過網絡搜索發現,一段時間以來,因電碼防偽被造假者成功仿制,導致真假不分、弄假成真的消費侵權事件時有發生,見諸各地媒體。發明電碼防偽,本意是為了防假護真,明辨真偽,為消費者提供安全保護,但市場實踐的結果并非如此。為此,筆者認為,要想杜絕假冒偽劣產品,僅僅通過推廣防偽技術是遠遠不夠的,與之同步配套的還是技術的不斷創新,最根本的則是規范市場,真正使企業自律,把人管住,讓企業主真正成為第一責任人。
其次是政府及部門要負總責,查找假藥根源是藥監人的責任,生產放心藥品是企業的責任,作為消費者,舉報協助打擊制造藥害的人群,也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一是政府及相關部門需要健全法規制度,增強強制執行力度。注重部門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尤其是各相關執法部門的聯合介入,必須加強公安、郵政、工商、交通等部門的協查機制,形成藥品打假合力。二是增強執法力量和強化宣傳教育效果。執法人員一定要加強自身學習,練好內功,才能讓假劣藥品無處遁形。三是加快推進農村供應網絡建設,將合格藥品配送到農村藥品市場。加強信息收集,延伸監管觸角,要利用農村藥品“兩網”建設成果,制定舉報獎勵辦法,充分調動藥品協管員、信息員的積極性,建立和完善現有的法律支撐體系,以減少監管盲區和漏洞,抓好源頭,規范進貨渠道,從源頭上把好藥械質量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