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了“國家對藥品實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制度”,這也是國際上通用的藥品管理模式。
(1)處方藥
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的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并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的藥品。 來源:www.examda.com
處方藥可以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介紹,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宣傳。
(2)非處方藥
不需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的處方,消費者可以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經專家遴選,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并公布。 考試大論壇
在非處方藥的包裝上,必須印有國家指定的非處方藥專有標識。
非處方藥在國外又稱之為“可在柜臺上買到的藥物”(簡稱OTC)。(分為甲類和乙類非處方藥。紅底白字是甲類,綠底白字是乙類。)
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不是藥品本質的屬性,而是管理上的界定。 www.Examda.CoM
舉例:兒童感冒藥舉例,一種是兒童百服寧(滴劑),屬于非處方藥,醫學名為氨酚偽麻滴劑;一種是強生公司出的艾暢,屬于處方藥,醫學名為偽麻美沙芬滴劑。都是感冒藥,但是主要功效是不同的,前者可以緩解感冒引起的發燒,在成分上相對安全;而后者主要是緩解感冒引發的咳嗽,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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