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執業藥師的職責與執業活動的需要,藥劑學知識考試內容的總體要求分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個層次:
掌握:藥劑學中重要的基本概念與常用術語;常用劑型的定義、特點、質量要求及質量評價;典型劑型的制備;制劑的處方設計、常用輔料;藥物新技術與新劑型的概念、特點和應用;影響制劑穩定性的因素及常用穩定化措施;生物藥劑學及藥物動力學的主要內容;藥物制劑的配伍與相互作用。
熟悉:制劑的基本理論;一般劑型的制備;制劑的包裝和儲存。
了解:藥劑學的任務和發展;制劑中的常用設備。

2 片劑
(1)掌握 片劑的概念、特點、種類和質量要求。
(2)掌握 片劑輔料的分類及常用輔料的縮寫、性質、特點和應用。
(3)掌握 粉碎、篩分和混合的概念。
熟悉 粉碎、篩分和混合的方法及其影響因素。
了解 粉碎、篩分和混合的常用設備。
(4)掌握 制粒的目的。
掌握 普通濕法制粒的干法制粒的方法。
熟悉 其它濕法制粒的方法。
了解 制粒的常用設備。
(5)掌握 干燥的概念和方法。
熟悉 干燥的基本原理及影響因素。
了解 干燥的常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