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是每年的必考內容,會有10-15分的考試分數,考前對相關內容進行熟悉即可輕松拿到這些分數,對此小編總結了以下招標準備階段相關內容供大家考前閱讀學習。后續還會有招標、投標及評標定標等相關內容,敬請期待。
1.招標人自行組織招標: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2.招標人不具備自行組織能力的,可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1.《招標投標法》規定,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進一步規定必須招標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3.可以不招標的工程范圍: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2)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3)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可以采取邀請招標的工程范圍(經審批)
(1)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3)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批準;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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