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福建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可知,報考時網上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及承諾內容進行在線核驗判斷,未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核驗判斷的進行網上人工核查,系統核驗判斷或人工核查均不屬于資格認定;考后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具體福建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審核詳情內容如下:
(一)人工核查
報考時,人工核查工作由各設區市建設局和人社局(具體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共同負責。省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各設區市建設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1.各設區市建設局和人社局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及上傳材料進行人工核查,對于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和無法通過政府部門內部或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等核實的存疑報考人員,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確需現場核查的,要盡可能方便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門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
(二)考后資格審核
考后資格審核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1.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由考試機構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2.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辦理考后資格審核相關事項的,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3.報考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失信應試人員管理
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應試人員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提交虛假信息與材料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各設區市報名核查部門聯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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