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2022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中得知:2022年山東泰安市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審核時間9月2日—8日,具體審核詳情見下文。
審核時間:2022年9月2日9∶00—9月8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資格核查工作由各審核點負責,截止時間統一定于9月8日16:00。
審核點名稱 | 地址 | 聯系電話 |
市 直 | 泰山大街111號泰安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東側 | 0538-8298459 |
泰山區 | 東岳大街16號岱銀集團西臨泰山區人社局四樓專技科 | 0538-6261819 |
岱岳區 | 岱岳區區政府大樓C區607室 | 0538-8568251 |
新泰 | 新泰市府前街1559號人社局一樓大廳 | 0538-7252719 |
肥城 | 肥城市新城龍山路西段三農大廈0817房間 | 0538-3229725 |
寧陽 | 寧陽縣長壽路265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專業技術管理科 | 0538-5620362 |
東平 | 東平縣政務服務大廳39號窗口 | 0538-2855803 |
核查程序如下:
1.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增報專業”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期間上傳證明(證書)等相關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審核點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僅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提供);
(2)一級造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僅報考增報專業的提供)。
2.以下三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審核點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1)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
(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的應試人員;
(3)撤回承諾申請的應試人員。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僅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提供);
(5)一級造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僅報考增報專業的提供)。
3.以下四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的電子版,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審核點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1)2002年以前取得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
(3)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應試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應試人員。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4.應試人員上傳證明材料無法辨別真偽或其他需要到現場的情形,各審核點可要求應試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
各審核點要嚴格報名資格核查工作,可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全程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38-6263396)。
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績按無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