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范圍包括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工程造價管理與咨詢等,具體工作內容:
1、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與審核,項目評價造價分析;
2、建設工程設計概算、施工預算編制和審核;
3、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文件工程量和造價的編制與審核;
4、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價款、竣工決算價款的編制與管理;
5、建設工程審計、仲裁、訴訟、保險中的造價鑒定,工程造價糾紛調解;
6、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造價指標的編制與管理;
7、與工程造價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
造價工程師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執業,不得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嚴禁“證書掛靠”。出租出借注冊證書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工程造價相關工作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造價工程師名義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