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從屬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進口從屬費=銀行財務費+外貿手續費+關稅+消費稅+進口環節增值稅+車輛購置稅(1.2.12)
(1)銀行財務費。一般是指在國際貿易結算中,中國銀行為進出口商提供金融結算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可按下式簡化計算:
銀行財務費=離岸價格(FOB)×人民幣外匯匯率×銀行財務費率(1.2.13)
(2)外貿手續費。指按規定的外貿手續費率計取的費用,外貿手續費率一般取1.5%。計算公式為:
外貿手續費=到岸價格(CIF)×人民幣外匯匯率×外貿手續費率(1.2.14)
(3)關稅。由海關對進出國境或關境的貨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種稅。計算公式為:
關稅=到岸價格(CIF)×人民幣外匯匯率×進口關稅稅率(1.2.15)
到岸價格作為關稅的計征基數時,通常又可稱為關稅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分為優惠和普通兩種。優惠稅率適用于與我國簽訂關稅互惠條款的貿易條約或協定的國家的進口設備;普通稅率適用于與我國未簽訂關稅互惠條款的貿易條約或協定的國家的進口設備。進口關稅稅率按我國海關總署發布的進口關稅稅率計算。
(4)消費稅。僅對部分進口設備(如轎車、摩托車等)征收,一般計算公式為:
其中,消費稅稅率根據規定的稅率計算。
(5)進口環節增值稅。是對從事進口貿易的單位和個人,在進口商品報關進口后征收的稅種。我國增值稅條例規定,進口應稅產品均按組成計稅價格和增值稅稅率直接計算應納稅額。即:
進口環節增值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稅率(1.2.17)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1.2.18)
增值稅稅率根據規定的稅率計算。
(6)車輛購置稅。進口車輛需繳進口車輛購置稅,其公式如下:
進口車輛購置稅一(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率(1.2.19)
(三)設備運雜費的構成及計算
1.設備運雜費的構成
設備運雜費是指國內采購設備自來源地、國外采購設備自到岸港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發生的采購、運輸、運輸保險、保管、裝卸等費用。通常由下列各項構成:
(1)運費和裝卸費。國產設備由設備制造廠交貨地點起至工地倉庫(或施工組織設計指定的需要安裝設備的堆放地點)止所發生的運費和裝卸費;進口設備則由我國到岸港口或邊境車站起至工地倉庫(或施工組織設計指定的需安裝設備的堆放地點)止所發生的運費和裝卸費。
(2)包裝費。在設備原價中沒有包含的,為運輸而進行的包裝支出的各種費用。
(3)設備供銷部門的手續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統一費率計算。
(4)采購與倉庫保管費。指采購、驗收、保管和收發設備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設備采購人員、保管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工資、工資附加費、辦公費、差旅交通費,設備供應部門辦公和倉庫所占固定資產使用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勞動保護費、檢驗試驗費等。這些費用可按主管部門規定的采購與保管費費率計算。
2.設備運雜費的計算
設備運雜費按下式計算:
設備運雜費=設備原價×設備運雜費率(1.2.20)
式中,設備運雜費率按各部門及省、市有關規定計取。
二、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的構成和計算
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是指新建或擴建項目初步設計規定的,保證初期正常生產必須購置的沒有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儀器、工卡模具、器具、生產家具和備品備件等的購置費用。一般以設備購置費為計算基數,按照部門或行業規定的工具、器具及生產家具費率計算。計算公式為:
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設備購置費×定額費率(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