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 建筑工程施工---1 土方、砌筑
內容提要
土方與基礎工程施工,砌筑工程施工,砌筑砂漿.
重點難點
土方工程分類及施工一般要求,排、降水工程,樁基礎,砌筑工程施工、砌筑砂漿的特點及應用。
內容講解
第三章 工程施工的大綱要求
1.熟悉土木建筑工程主要施工工藝與方法;
2.熟悉常用施工機械分類及適用范圍;
3.了解土木建筑工程施工新技術、新工藝的發展。
第三章 工程施工技術
本章考核知識點有:
(1)熟悉土木建筑工程主要施工工藝與方法。
(2)熟悉常用施工機械分類及適用范圍。
(3)了解土木建筑工程施工新技術、新工藝的發展。
本章在2003年考試中占20題,共25分;2004年占19題,共25分。2005年的考核重點有:
(1)熟悉工程施工中土方、基礎、砌筑、鋼筋混凝土、裝飾、道路、橋梁、防水、地下工程等的施工工藝與方法。該部分內容多、知識點多。
(2)熟悉施工機械的分類和不同的特點,能夠根據不同的要求選用不同的施工機械。模板的組裝要符合要求,拆除順序。
第三章 工程施工
第一節 土方與基礎工程施工
一、土方工程分類及施工要求
(一)土方工程分類
1.場地平整。場地平整前必須確定場地設計標高(一般在設計文件中規定),計算挖方和填方的工程量,確定挖方、填方的平衡調配,選擇土方施工機械,擬定施工方案。
2004考題.場地平整前,確定場地平整施工方案的首要任務是( C )。
A.確定場地內外土方調配方案 B.計算挖方和填方的工程量
C.明確場地的設計標高 D.擬定施工方法與施工進度
2.基坑(槽)開挖。一般開挖深度在5m及其以內的稱為淺基坑(槽),挖深超過5m的稱為深基坑(槽)。應根據建筑物、構筑物的基礎形式,坑(槽)底標高及邊坡坡度要求開挖基坑(槽)。(對于基礎的分類則是以4m為分界線分淺基礎,深基礎)
3.基坑(槽)回填。基礎完成后的肥槽、房心需回填,為了確保填方的強度和穩定性,必須正確選擇填方土料與填筑方法。填方應分層進行,并盡量采用同類土填筑。
4.路基修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場內外道路,以及公路、鐵路專用線,均需修筑路基,路基挖方稱為路塹,填方稱為路堤。
5、場地平整的三種順序,需要熟悉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