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不會取消,證書相當于從業人員的敲門磚,想要升職加薪,通過考試取得資格證書是必須的!造價工程師分為一級造價工程師和二級造價工程師。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配備造價工程師;工程建設活動中有關工程造價管理崗位按需要配備造價工程師。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
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擬定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基礎科目的考試大綱,組織一級造價工程師基礎科目命審題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審定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負責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并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每年一次。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專業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由交通運輸部負責;水利工程專業由水利部負責。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建設工程計價》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時間為4小時。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確定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命題并組織實施。
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擬定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的考試大綱,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照職責分別負責擬定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的考試大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審定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負并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大綱和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每年不少于一次,具體考試日期由各地確定。
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2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為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專業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由交通運輸部負責;水利工程專業由水利部負責。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分2個半天。《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科目的考試時間為2.5小時,《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為3小時。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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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工程造價相關工作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造價工程師名義執業。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分別負責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按專業類別分別負責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
經批準注冊的申請人,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或電子證書);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或電子證書)。
造價工程師執業時應持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注冊證書、執業印章樣式以及注冊證書編號規則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統一制定。執業印章由注冊造價工程師按照統一規定自行制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照職責分工建立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平臺,保持通用數據標準統一。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歸集全國造價工程師注冊信息,促進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和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負責建立完善造價工程師的注冊和退出機制,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等違法違規行為,依照注冊管理的有關規定撤銷其注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