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管道嚴禁敷設在易燃、易爆品的倉庫、有腐蝕性介質的房間、配電間、變電室、電纜溝、暖氣溝、煙道和進風道等部位。
1)燃氣引入管安裝。距建筑物外墻1m以內的地下管及套管內不許有接頭;燃氣引入管不得敷設在臥室、浴室、密閉地下室;居民用戶的引入管應盡量直接引入廚房內,也可以由樓梯間引入,公共設施的引入管,應盡量直接引至安裝燃氣設備或燃氣表的房間內。
2)燃氣管道敷設高度(從地面到管道底部或管道保溫層部)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有人行走的地方,敷設高度不應小于2.2m。
②在有車通行的地方,敷設高度不應小于4.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