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造價工程師注冊分為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及注銷注冊。注冊的申請、受理和辦理在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進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定期公布水利造價工程師注冊信息,提供查詢服務。
符合注冊條件的應當自取得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申請初始注冊。初始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
點擊下載>>注冊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延續注冊申請表.doc
水利造價工程師注冊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1個月前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
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承諾書(下載);
2、延續注冊申請表(下載);
3、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材料(退休人員提供有效的退休證明、勞務合同和意外傷害險參保繳費材料);
4、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照本辦法注冊為一級水利造價工程師。查看注冊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管理辦法>>
一級水利造價工程師的執業范圍包括水利工程項目全過程的工程造價管理與工程造價咨詢等,具體工作內容為:
1、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編制與審核;
2、水利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與審核;
3、水利工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編制與審核;
4、水利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價款、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與管理;
5、水利工程審計、仲裁、訴訟、保險中的造價鑒定,工程造價糾紛調解;
6、水利工程造價標準、定額的編制與管理;
7、與水利工程造價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
水利造價工程師應當根據執業范圍,在本人執業活動中形成的水利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最終出具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應當由一級水利造價工程師審核并簽字蓋章。
水利造價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1、使用水利造價工程師的名稱,依法從事工程造價業務;
2、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代替本人保管和使用;
3、在本人執業活動中形成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
水利造價工程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管理規定,恪守職業道德;
2、執行國家、地方及水利行業工程造價計價標準和計價方法;
3、保證執業活動成果的質量;
4、接受繼續教育,提高執業水平;
5、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
6、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