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銷注冊或注冊證書失效后重新申請注冊的一級造價工程師,自重新申請注冊之日起算,近4年繼續教育學時應不少于120學時;自職業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至重新申請初始注冊之日止不足4年的,應提供每滿1個年度不少于30學時繼續教育學習證明。
申請人本人登陸“國家政務服務平臺”(http://link.233.com/26182/index.html),進入“個人辦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點擊“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選擇業務類型——在線辦理。管理系統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網上申請材料即為受理。
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實行網上申請,按照提示要求在線填寫申請信息,自動生成申請表,打印并簽字、加蓋聘用單位印章,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或照片)。不需提供書面申請材料。
初始注冊材料:①初始注冊申請表;②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③身份證、照片;④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⑤需參加繼續教育的,提供繼續教育合格證明;⑥外國人應當提供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一級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的材料提出審批意見,并在門戶網站(http://link.233.com/12199)公示、公告。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延續注冊、注銷注冊和遺失補辦的一級造價工程師作出決定,申請人可在管理系統中查詢審核狀態及結果。
一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注冊工作,實行“網上辦”“隨時辦”“不見面辦理”,注冊的申請、受理和許可全流程在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link.233.com/21607)進行。申請人登錄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登錄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在線提交申請材料。水利部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準予注冊,對準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注冊證書。申請人可通過水利部政務服務平臺查詢辦理進度和結果。
初始注冊材料:①承諾書;②初始注冊申請表;③勞動合同(退休人員應當提供有效的退休證明、勞務合同);④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材料(退休人員應當提供有效的意外傷害保險參保繳費材料);
2021年交通運輸工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取證人員注冊通道已開啟,一級造價工程師可以登錄“全國公路工程造價人員管理平臺”(link.233.com/21969)或“全國水運工程造價人員管理平臺”(link.233.com/12084)辦理初始注冊。
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選擇公路專業或水運專業,首次登錄者,需注冊登錄系統的賬號,綁定考試時所用證件號碼;老用戶輸入賬號和密碼登錄。登錄后系統自動關聯取證信息,用戶可點擊個人信息中“證書信息”查看,無需自行添加證書;補充基本信息與擴展信息;點擊“注冊服務”欄目下的“初始注冊(一二級)”,根據流程指引,填寫完善相關信息,并按照要求上傳相關附件,提交初始注冊申請。提交申請后的用戶,可通過“注冊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注冊成功的用戶可點擊該條記錄的“查看詳情”查詢有效期截止時間、執業印章號和注冊編號。
第十七條 國家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工程造價相關工作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造價工程師名義執業。
第十八條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相應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分別負責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按專業類別分別負責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 經批準注冊的申請人,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或電子證書)。
第二十條 造價工程師執業時應持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注冊證書、執業印章樣式以及注冊證書編號規則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統一制定。執業印章由注冊造價工程師按照統一規定自行制作。
第二十一條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照職責分工建立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平臺,保持通用數據標準統一。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歸集全國造價工程師注冊信息,促進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和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二條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負責建立完善造價工程師的注冊和退出機制,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等違法違規行為,依照注冊管理的有關規定撤銷其注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