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查自糾的
為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辦公廳(綜合司)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和省住建廳相關工作要求,將對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嚴肅查處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提供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到2019年1月31日止,為自查自糾階段。請宜昌境內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自查自糾。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單位應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是否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查。存在相關問題的人員、單位,應及時辦理注銷等手續。在自查自糾期間,能及時整改到位的,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逾期未整改的將依法從嚴查處。
特此公告。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