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地區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考發〔2014〕7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原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京職改辦字〔1997〕002號),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4年 10月18日 |
9:00-11:30 |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14:00-17:00 | 建設工程計價 | |
2014年 10月19日 |
9:00-11:3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 |
14:00-18:00 |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它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自收回之日起,當事人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該軟件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網址:www.cpta.com.cn)或網報平臺下載。
報考人員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2012年度或2013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老考生”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2013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新考生”。臺灣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一)“老考生”須于2014年7月22日至8月8日登錄網報平臺,按照系統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新考生”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7月22日 -29日 | 網上填報 信息 |
登錄網報平臺,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打印并 審核蓋章 |
使用A4紙打印《201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須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審核后,在單位意見處簽字蓋章。 | |
粘貼照片 |
在《報名表》右下角空白處粘貼同上傳一致的二寸照片,規格為34mm×45mm。 | |
填寫工作經歷 并審核蓋章 |
從附件1中下載《從事工程造價工作經歷證明表》,填寫完整個人基本信息和工作經歷,由本人所在單位工程造價業務主管部門(指經營部[處]、預算部[處]、基建處[室]等相關部門)審核后簽字蓋章;未設業務主管部門的,由本人所在單位行政部門審核后簽字蓋章。 | |
7月30日 -8月1日 |
現場資格 審核 |
持相關材料從附件2所列地點中選擇其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
8月2日-8日 | 網上繳費 |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攜帶《報名表》、《從事工程造價工作經歷證明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證明均為原件。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10月14日至17日登錄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考試大綱使用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教材使用《建設工程造價管理》(2013版)、《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013版)、《建設工程計價》(2013版)(2014年修訂)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訂),使用舊版本《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教材的考生可以從中國建設工程造價協會網站(網址:www.ceca.org.cn)或中國計劃出版社網站(網址:www.jhpress.com)上下載“教材修改說明”。
(三)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五)報考人員可登錄網報平臺或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bjrbj.gov.cn)人事考試頻道查詢成績及證書發放事宜。